| ****服务区非油品业务招商项目公开招标 |
| ****服务区非油品业务招商项目公开招标 | |||||
| **** | 出租底价40 万元 | ||||
| 出租底价为首年租金,不含税金额。具体详见本公告及本公告附件《****服务区非油品业务招商项目招标文件》 | |||||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2026-01-22 | ||||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2026-02-04 | ||||
| 否 | 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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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本公告及本公告附件《****服务区非油品业务招商项目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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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万元 | ||||||||||||||||||||||||||||||||||||||||||||||||||||||||||
| 出租底价为首年租金,不含税金额。具体详见本公告及本公告附件《****服务区非油品业务招商项目招标文件》 | ||||||||||||||||||||||||||||||||||||||||||||||||||||||||||
| 详见本公告及本公告附件《****服务区非油品业务招商项目招标文件》 | ||||||||||||||||||||||||||||||||||||||||||||||||||||||||||
| 一次性 | ||||||||||||||||||||||||||||||||||||||||||||||||||||||||||
| 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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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本公告及本公告附件《****服务区非油品业务招商项目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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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见本公告及本公告附件《****服务区非油品业务招商项目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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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本公告及本公告附件《****服务区非油品业务招商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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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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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铜资高速公路非油品业务招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至**(**境)高速公路项目已由****委员会以《关于**至**(**境)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1〕281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运输厅以《**至**(**境)高速公路项目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川交许可建〔2022〕69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现****铜资高速公路非油品业务招商项目已具备招商条件,由****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服务区非油品业务招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铜资高速起于**市**县石羊镇(川渝界),与**至**高速公路**段(已建成通车)对接,由东向西,经**县、**市**县,止于**县鱼溪镇,接G76厦蓉高速公路和在建的**至**高速公路。路线全长105.2公里,设计时速120公里/小时,桥隧比25%;****服务区2处,管理中心1处;批复概算201.71亿元,建设期3年,已于12月31日全线建成通车。 各服务区相关图纸详见公告附件。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服务区综合楼经营区装修、招商、运营,服务区的物业服务。负责在招标人****服务区非油业务的装修、招商、****服务区的物业服务,内容包括不限于非油业务区域的设计、采购、施工、监理、验收、建设手续及经营证照及许可证的办理等。 乐****服务区统计表
(1)建设内容 服务区综合楼商业用房、人性化设施(含母婴室等)、汽修用房等房屋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并无条件按行业主****服务区提升改造的要求,进行建设、装修(因政策、****服务区升****公司专项经费列支)。 (2)经营范围 ****服务区提供在招标人授权范围内的停车、汽修、洗车、加水、餐饮、购物、休息、卫生间和其他经营性服务等,若有其他业态、可由双方**协商后增设。****服务区所有设施无偿移交给招标人,移交时中标人应保证各类设施处于良好使用状态。 (3)物业管理内容 1.****服务区(加油站经营范围除外)的物业管理工作,并完成中标人工作范围内承担的具体物业服务。投标人自身应建立健全本项目物业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制度、安全、应急、考核等)。 2.****服务区除加油站之外所有区域的的秩序维护、有序引导车辆分类、分区规范停放和对危化品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以及协助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3.负责****广场、公共厕所(包括残疾人卫生间、第三卫生间、移动厕所)、母婴室、暖心(司乘)之家、综合泵房(外围)、配电房(外围)、标志标牌、护栏、围墙、边沟等的环境维护工作和垃圾清运及无害化处理。 4.负责绿化景观、化粪池清掏、污水处理等物业服务工作,并按招标人要求配置足额的物业管理相关器具、低值易耗品,人性化设施用房(含母婴室等)器具、宣传标志标牌等。 5.****加油站经营范围除外)的维护保养工作,包括商业运营区域、房建及附属工程(含配电房、发电机房、水泵房、强弱电设备设施、暖通、给排水、污水处理系统等)等维护保养工作。公共区域的小件工程配套设施(单件单价不超过500元)日常检维修及更换由中标人负责。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水电费缴纳工作由招标人负责,其中服务区、停车区水费由中标人承担;服务区、停车区的经营区域电费由中标人承担,公共区域电费由招标人承担(电表分表工作及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水电表设置在招标人指定的位置,由中标人专人管理)。服务区综合楼区域的全部网费均由中标人承担。 7.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中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人员、环境维护人员由招标人提供并支付费用,中标人需每年按照20万元/每对的金额分摊保安保洁专项服务费,由中标人配合招标人对秩序维护人员、环境维护人员统筹进行管理。****服务区的管理机构,配备相应数量****服务区不少于2****服务区的物业服务进行综合管理,达到上级主管****服务区运营及打造要求。 2.3租赁经营期 租赁期:租赁期10年,自2026年5月1日起算。经营期结束前一年,招标人通过其他形式重新招商,在同等条件下中标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1)建设期不超过2个月,最晚不超过4月30日,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算,至验收合格且取得经营许可之日止; (2)运营期自取得经营许可之日起算,至本合同约定租赁期结束之日止。 注:每个年度按照连续12个月计算。例:第一年度为2024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14日。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拟将铜资高速2对服务区的非油业务按路段划分为1个标段:铜资非油业务TZFY。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应满足下列条件: 3.1.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有3****服务区非油品运****服务区综合楼餐饮、****便利店)等场所日常运营管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注:1、只有投标人自身承担的业绩才为有效业绩,投标人上级单位及其他关联企业的业绩均不被认可。 2、上述业绩可以是单独的合同,也可以包含在其他合同内。 3、同****服务区的仅能被认定为一个业绩。 3.1.4信誉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予以否决(提供截图)。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或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n/shixin/)中查询执行期间内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予以否决(提供截图)。 (3)投标人(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近3年(2023年1****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其投标将予以否决(提供承诺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转包经营。属于正常招商商户需与招标人确认。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1月22日9:00开始,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 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投标人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交易所(https://www.****.com/#/index)”,在“****服务区非油品业务招标公告”公告链接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的电子版)。 5.2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将公****交易所(https://www.****.com/#/index)上,由投标人自行从上述网站下载。投标人应在公告期间实时关注招标人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交易所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需要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5.4 项目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9:00——2026年2月4日17:00。报名期间由投标****交易所(https://www.****.com/#/index)中本项目公告页面进行线上报名登记。 6.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标书代写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送交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上午9时30分~10时00分(**时间),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上午10时00分(**时间)。投标人必须将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交易所交易大厅(**省**市**区天府二街198号国窖大厦一楼交易大厅会议室)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标书代写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8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或者现金形式,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交易所****公司 开户银行:****分行 账 号:741********00211211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银行保函应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交,采用现金形式的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 11日上午10时00分(**时间)。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交易所(https://www.****.com/#/index)、**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s://ggzyjy.****.cn/)上发布。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1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下述内容作为公示资料进行公示: 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公示资料的WORD格式的电子文件(U盘)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件与投标文件内容的一致性,否则以投标文件为准进行公示。 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公示资料与评标结果同****交易所(https://www.****.com/#/index)上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1.2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招标人****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交易所(https://www.****.com/#/index)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规[2024]07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规[2024]07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临空大****管理中心 邮 编:641300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28-****165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祠横街1号 邮 编:610041 电 话:028-****6037 联系人:易先生 服务平台:****交易所 地 址:**省**市**区天府二街198号国窖大厦一楼交易大厅 电 话:028-****3311 网 址:https://www.****.com/#/index具体详见本公告及本公告附件《****服务区非油品业务招商项目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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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万元 | ||||||||||||||||||||||||||||||||||||||||||||||||||||||||||
| 1.详见本公告及本公告附件《****服务区非油品业务招商项目招标文件》 2.本公告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中的“资格确认后交纳”的”资格确认“是指对意向投标人提交了符合规范性的报名材料的报名资格确认,此项“资格确认”并非表示对意向投标人资格条件予以确认 | ||||||||||||||||||||||||||||||||||||||||||||||||||||||||||
| 资格确认后交纳 | ||||||||||||||||||||||||||||||||||||||||||||||||||||||||||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 | ||||||||||||||||||||||||||||||||||||||||||||||||||||||||||
| 详见本公告及本公告附件《****服务区非油品业务招商项目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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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 ||||||||||||||||||||||||||||||||||||||||||||||||||||||||||
| 信息发布终结 | ||||||||||||||||||||||||||||||||||||||||||||||||||||||||||
| 自动终结 | ||||||||||||||||||||||||||||||||||||||||||||||||||||||||||
| 招投标 | ||||||||||||||||||||||||||||||||||||||||||||||||||||||||||
| 逯经理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028-****7220 | |||||||||||||||||||||||||||||||||||||||||||||||||||||||||
| 史经理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028-****3311 | |||||||||||||||||||||||||||||||||||||||||||||||||||||||||
| 总则 第****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www.****.com)及第四产权(www.****.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法院关于适用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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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 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 ****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 ,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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