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市**镇机电路西、明德**北两侧部分地块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60天 | 公示时间 | 2026-01-22 09:59 至 2026-03-23 09:59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市 | 地块面积(m2) | 47694.34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其他教育用地和体育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镇机电路西、明德**北两侧 | |||
| 经度 | 113.702180 | 纬度 | 34.590900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8-01 至 2026-01-09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包祥俊 | 单位联系电话 | 133****1905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包祥俊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33****1905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政府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闫永亮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5****7680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市**镇**大道西 | |||||
| 报告主要结论 | **市**镇机电路西、明德**北两侧部分地块位于**市**镇机电路西、明德**北两侧。本次调查地块共包括6个小地块,分别为**市**镇****、清风路西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中A-02地块中的5个小地块,和**市**镇机电路西、明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中A-03地块。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47694.34m2(合71.546亩),其中**市**镇****、清风路西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中A-02地块中的5个小地块占地面积分别为492.14m2、4089.31m2、3305.15m2、1903.80m2、10373.23m2,**市**镇机电路西、明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中A-03地块占地面积为27530.71m2。本次调查地块四至范围:北至**市**镇****、清风路西A-01地块,******基地留置楼,南至德丰﹒麦卡伦小区,西至**市**镇****、清风路西A-01地块和**市**镇****、清风路西A-01、A-0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70218°,北纬34.59090°。 地块使用权情况:本次调查地块原土地权属为**镇魏庄村集体,地类为农用地(乔木林地、其他林地),****基地、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和未利用地(河流水面),根据《****政府关于**市2024年度第二十二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24〕897号)和《****政府关于**市2025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25〕881号)(见附件4)可知,地块于2024年10月和2025年12月分批次被批准为国有建设用地,目前已完成征收,现土地权****人民政府。 根据《**市**镇****、清风路西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批复(新政规〔2024〕20号)、《**市**镇机电路西、明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批复(新政规〔2025〕9号)(见附件7)可知,本次调查地块规划为其他教育用地和体育用地。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的污染识别结果,可得出本次调查结论: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确定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低,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该地块可作为其他教育用地和体育用地使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