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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市双**镇**村再生**收回利用项目及周边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省**市**市双**镇**村再生**收回利用项目提出的规划
方案批准申请。现将规划拟批准内容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市双**镇**村再生**回收利用项目
项目地址:**市双**镇**村
图纸名称:项目规划总平面图、鸟瞰效果图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具体指标以最终批复为准):
项目总用地面积13136.06㎡;总建筑占地面积9539.49㎡;总建筑面积9502.52㎡;总计容建筑面积18313.26㎡;容积率1.39。其中:
1、处遗为1#厂房、2#生产管理用房、3#宿舍。其中1#厂房建筑占地面积6298.28㎡,总建筑面积6120.58㎡,计容建筑面积:12141.02㎡;2#生产管理用房建筑占地面积263.71㎡,总建筑面积432.24㎡,计容建筑面积:430.24㎡;3#宿舍建筑占地面积为172.64㎡,总建筑面积161.40㎡,计容建筑面积:161.40㎡;
2、**为4#厂房、5#厂房。其中4#厂房建筑占地面积1907.78㎡,总建筑面积1888.04㎡,计容建筑面积:3776.08㎡。5#厂房建筑占地面积897.08㎡,总建筑面积902.26㎡,计容建筑面积:1804.52㎡。
本公示日期限从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9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我局、申请听证的,应在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意见与建议反馈地址:**市市民之家二楼E区210室
联系电话:0731-****0153
******局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