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学苑路87号****的林木资产公开转让项目
正式披露 项目编号:****
转让底价:202.79万元
交易品类:资产转让
资产类别:其他
所在地区:**省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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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1-04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6-01-15 |
| 保证金(万元) :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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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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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魏经理 0716-****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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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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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GR2026HB****005 |
| 项目名称 |
**市**区学苑路87号****的林木资产公开转让项目 |
| 转让底价 |
202.79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6-01-04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1-15 |
| 资产概述 |
标的位于**市**区学苑路87号****的林木资产,树种为杨树、水杉、香樟和广玉兰,共计2011棵,明细详见《林木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 |
| 标的所在地 |
**省 - **市 - **区 - **市**区学苑路87号****内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标的位于**市**区学苑路87号****的林木资产,树种为杨树、水杉、香樟和广玉兰,共计2011棵,明细详见《林木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交易所****和转让方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 3、受让方在林木采伐、放挖、吊装、运输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安全责任事故,以及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盈亏等相关事宜均由受让方自负,转让方与****交易所****均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4、受让方付清成交价款、产权交易费用、履约保证金后向转让方提供工人意外伤害保险购买证明、工人劳务合同复印件及采伐现场安全管理方案并办理交接手续,标的由转让方负责交付。 5、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在交接之日起30日内采伐或移栽完毕,若遇下雨天气,下雨天数不计算在移交日期内。 6、受让方在采伐树和吊装过程中对周边交通、环境不能造成损坏和影响,树兜需要挖掘,挖掘后产生的土坑需进行回填,采伐的树枝全部拖走,清理干净,同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7、受让方必须购买采伐树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采伐树木和运输过程中对人的伤害、对电力的损坏等安全事故受让方负全部责任。 8、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的10%计算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在转让方对林木采伐现场验收合格后,由转让方退回,若对道路、环境造成损坏,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赔偿费用。 9、受让方在林木移交前,将履约保证金缴纳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并提供工人意外伤害保险购买证明、工人劳务合同复印件及采伐现场安全管理方案。 10、受让方不得因标的存在数量、林木质量、权属证书不全、保管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事由向转让方、****交易所****提起诉讼,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成交后的一切风险和法律责任。 |
标的资产信息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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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状态 |
其他 |
| 其他说明信息 |
标的位于**市**区学苑路87号****的林木资产,树种为杨树、水杉、香樟和广玉兰,共计2011棵,明细详见《林木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1-04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价款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 《**省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省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交至****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缴纳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 《**省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省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交至****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缴纳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本次转让是以转让方提供的********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鄂鼎创评字(2025)第1203号)中所列林木资产进行挂牌。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表示对本评估报告中全部内容无异议。 4.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5.本次转让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40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保证金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优先扣取交易双方按约定应支付****公司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后,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④未在规定期限内交清交易价款全款、产权交易费用、履约保证金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交易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信息 |
|
| 转让方名称 |
**** |
资产评估情况
| 估值机构 |
****事务所 |
| 估值依据类别 |
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025-12-08 |
| 评估值(万元) |
202.79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