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定点议价成交公告DDYJ-2026-1728270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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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定点议价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集采)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

本项目于2026-01-21 15:05:32启动。现将本次议价结果公布如下: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一)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价:30000.00(叁万元整)

(三)成交标的明细

服务描述 数量 单位 供应商报价(元) 是否中标
服务内容:(一)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进货必须优先使用原厂配件,如原厂配件停产等原因无法进货,再使用品牌产品替代,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可以用替代件的,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材料清单中加以注明品牌、生产商及质保期;可以使用旧件的,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材料清单中加以注明并且必须单独列明并告知风险,否则不得使用旧件。单个配件500 元(含)以上的,必须附有维修材料进货单。 (二)被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不得再计价收费。车辆维修完毕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不能低于中华人民**国交通部所颁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的决定》的最新标准。 (三)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配件材料在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发现以次充好或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的,成交供应商除无条件更换外,须按照****维修行业标准及违约处理内容对采购人进行赔偿(具体以最终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 (四)验收方式:采购人签字“维修结算清单”确认后验收,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字,并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验收完成后,成交供应商提供《维修出厂验收表》并盖章。
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
1 30,000.00

采购单位:****

2026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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