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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改革**务数据局关于**县管道天然气改造普及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公司:
报来的《关于报审**县管道天然气改造普及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县管道天然气改造普及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11-440224-04-01-522588)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县域范围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本项目对**县11个镇街管道天然气设施进行建设和老旧管道进行改造,其中**市政管道(高压、次高压)约53.31公里、燃气立管约220.53公里、庭院管道约35.86公里、LNG气化站5座及配套燃气设施;建设燃气管道重要节点的监测和预警系统、智慧燃气系统各一套;改造市政管道约37公里、燃气立管约86.54公里、庭院管道约27.28公里、气化站5座及相关燃气设施。项目建设将打通全县供用气节点,安全、有效满足居民生活和企业生产用气的需要,达到降碳节能效果。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33697.2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806.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976.58万元、预备费用937.50万元、设备费13976.58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上级资金**级财政资**排解决。
五、项目工程招标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核准意见执行。
六、项目在工程设计、开发建设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
七、接此批复后,请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项目用地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八、及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
九、批复该文件的主要材料有: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局等部门意见。
附件:1.**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县发展改革**务数据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办公室、县财政局、****分局、******局、****管理局、县水务局、县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