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行安防设施改造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
****受****的委托,****银行安防设施改造项目(项目编号:****)按照规定进行了竞争性谈判。
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74 号令第十二条规定,本项目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且具有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谈判活动于2026年1月15日9:30(**时间)在****举行。****小组评定和采购人确认,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银行安防设施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人:罗凯
供应商联系电话:150****1017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长堎街道礼步湖大道188****广场A栋315-16室
成交金额:555995.0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品目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成交单价(元) | 成交总价(元) | |
| 一 | ****银行安防设施改造项目 | 小溪支行 | 1 | 批 | 144554.02 | 555995.06 |
| 新陂支行 | 112169.60 | |||||
| 汾坑支行 | 121071.44 | |||||
| 寨面支行 | 68200.00 | |||||
| 步前分理处 | 110000.00 | |||||
| 质保期:此次采购的标的须提供壹年质保期(法律另有规定的,按原规定执行)。 履行服务期限:按采购人要求15天内完成本项目。 | ||||||
五、评审专家名单:曾旻(组长)、吴国凤、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代理服务费缴纳信息:
开户行:****银行**长征支行
户名:**** 账号:640********0015
(2)本成交结果公告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各相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发布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起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地址:**市**县贡江镇长征大道西69号
电话:0797-****267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代理机构:****
地址:**县贡江大道枫叶江畔15栋1****中心旁)
电话:0797-****088
项目联系人:康女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