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2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审批
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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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2****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22 10:0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3日至1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899

传 真:0691-****538

通信地址:****工业园区嘎栋片区榕林路2号

邮编:666100

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省****市工业信息化产业集聚区勐养片区

****

****

项目建设内容为:总占地面积为33320.3m2,总建筑面积为18297.49m2。主要建成内容:生产车间主厂房,生产配套仓库及设施,综合办公楼,建设1条年产1000台(套)各类橡胶加工设备项目。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环保护投资51万元,占总投资的0.7%

(一)施工期

加强施工区域的合理化管理,采取洒水降尘、物料遮盖、运输车辆密闭等扬尘防范措施;施工人员日常如厕及****园区周边现有的卫生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方法;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政府****填埋场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至厂内指定的垃圾堆放点,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

1)有组织排放

项目共设置1根排气筒,具体如下:

项目刷漆、晾干环节(均在刷漆房内)会产生有机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报告表》提出,有机废气经房顶负压抽风收集(考虑偶尔开关门,收集效率约95%)后,经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去除效率80%)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报告表》核算,正常工况下DA001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分别为0.633mg/m3、0.006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限值,即:非甲烷总烃≤120mg/m3、排放速率≤10kg/h。

(2)无组织排放废气

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机械加工烟尘、打磨粉尘、逸散刷漆废气等。《报告表》分析,在切割工位、移动焊接工位和固定焊接工位配备可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对烟尘进行收集处理,其余经厂房沉降阻隔后打扫处理;通过厂房密闭、定期地面清洁后,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即:厂房外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10mg/m3、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

2.废水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1m3)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排入三格式化粪池(10m3)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后,近期:委托****服务部清运至******公司的污水总管网排放,就近进****处理厂处理;远期:待**市****处理厂运营后,经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夜间不生产,项目产噪设备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定期保养维护、厂房隔声等措施后,《报告表》预测,厂界四周昼间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限值。项目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运营期噪声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废金属边角料(900-001-S17)、废焊条(900-099-S59);危险废物为废矿物油(HW08,900-217-08)、含油废劳保用品(HW49,900-041-49)、废活性炭(HW49,900-039-49)、废油漆桶(HW49,900-041-49)、废切削液(HW09,900-006-09);其他主要为生活垃圾(SW64,900-099-S64)、化粪池污泥(SW64,900-099-S64)、隔油池污泥(SW61,900-002-S61)。

《报告表》所述,废金属边角料(3t/a)、废焊条(0.015t/a)厂内统一收集,定期外售给厂家统一收集处理;废矿物油(0.1t/a)、含油废劳保用品(0.01t/a)、废活性炭(1.14t/a)、废油漆桶(0.01t/a)、废切削液(0.5t/a)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4.5t/a)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化粪池污泥(0.45t/a)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掏处理;隔油池污泥(0.01t/a)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清掏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

项目采取源头防控、分区防渗的措施。危废暂存间作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刷漆房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要求建设,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0×10-7cm/s 要求。化粪池、油漆及切削液仓库作为一般防渗区,采用水泥硬化处理、铺设防渗土工膜等措施,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7cm/s。机械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办公楼、职工宿舍、厂区地面等为简单防渗区,采取地面硬化处理。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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