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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将长浏高速中轴大道互通项目防洪评价服务采购项目(重新采购第1次)(项目名称)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经评审后无有效响应人,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3日,若有异议,按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3点规定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
联系人:邱女士
电 话:0731-****7152
地 址:**省**市三一大道500号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先生(项目负责人)、吴先生
电 话:0731-****5781/****2202
地 址:**省**市**区三一大道500号马栏山公寓综合楼
异议受理机构:****
电 话:0731-****7151
地 址:**省**市三一大道500号
监督部门:****纪委**省监委驻****纪检监察组
电 话:0731-****7122
地 址:**省**市三一大道5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