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移动式X射线探伤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6日-2026年1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7058****政府****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 真:0851-****0802
通讯地址:**市**区**路59****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市**区**路270****政府****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
邮 编:550002
|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 1 | ****移动式X射线探伤机项目 |
| **** | **乾辰****公司 |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拟**移动式X射线探伤机项目,新增1台便携式X射线探伤机,用于矿山工程的钢结构、管道、电缆线焊接处等进行无损探伤检测,各种探伤的材质主要为铜、铁合金等,厚度1mm~50mm。主要在矿山野外使用,不在公司内进行调试使用,X射线探伤机不使用时,****公司一层设备间,X射线探伤机设备间所在的楼房为实验办公楼,****实验室、办公室等,设备间位于一层,暗室位于七层,危废间位于四层,X射线探伤机设备间、暗室、危废间钥匙由专人保管;每次完成探伤时,在暗室进行洗片。移动式X射线探伤机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 (一)辐射环境影响分析 A、两区划分:在实际探伤过程中探伤工作人员应根据《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17-2022)的要求:在第一次探伤开始前,根据上述理论估算值和经验划定并标出控制区边界和监督区边界;在试运行或第一次探伤期间,借助环境辐射巡测仪进行检测或修正,将空气比释动能率在15μSv/h 以上的范围内划为控制区,控制区边界外空气比释动能率在2.5μSv/h以上的范围内划为监督区;B、人员剂量:本项目投入运行后,辐射工作人员及周围公众年有效剂量能够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和本项目管理目标(职业人员年有效剂量不超过5mSv/a,公众年有效剂量不超过0.25mSv/a)的剂量约束值要求。 (二)废液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移动式X射线探伤机项目不产生放射性废水。本项目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工程区已有的环保设施进行处理,对环境影响很小。 (三)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移动式X射线探伤机项目不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 (四)危险废物的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每年将产生约100Kg的显影、定影废液,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编号为HW16的危险废物,不得随意排放。公司拟将洗片废液、废胶片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满足法律法规对危险废物处理的要求。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公示本-刻盘)****移动式X射线探伤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