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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验收--一次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囯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项目名称验收內容(包括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调査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自治区**市**玛尼罕乡双庙村****厂区内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公司糠醛生产线剩余糠醛渣作为原料生产碳粉。在原有厂区内利旧改造建设碳化车间、雷蒙磨车间、危废库,**成品库、一般固废暂存区及生产区配套环保措施,依托现有办公生活区、运输道路、公用工程等
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范围为主体工程(碳化车间、雷蒙磨车间)、辅助工程(办公生活区)、储运工程(成品库、一般固废暂存区、危废库、运输道路)、公用工程(供水工程、排水工程、供电工程、供热工程)、环保工程(废气治理措施、废水治理措施、固废治理措施、噪声治理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配套设备、工艺等。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2日~2026年2月26日(20个工作日)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