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6年1月拟作出的龙里县红岩风电场220kV升压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审批
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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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厅2026年1月拟****风电场220kV升压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发布时间:2026-01-05 17:22:4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风电场220kV升压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7058****政府****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 真:0851-****0802

通讯地址:**市**区**路59****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市**区**路270****政府****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

邮 编:550002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风电场220kV升压站





**省黔南州**县湾滩河镇



****

**水陆源****公司

****风电场220kV升压站位于**省黔南州**县湾滩河镇,**220kV升压站,主变1台,容量为230MVA。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

本项目评价区无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或古树名木大树分布,植物均为常见物种,不会对其造成不利影响。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及其它施工活动如原材料堆放、施工人员的活动等,将会对附近的植被造成影响,而工程车辆的行驶、机器运转等产生的噪声也会直接影响施工区附近的鸟兽,尤其是部分反应灵敏的动物将会受到较大的干扰,部分蛇类、鼠类、蛙类的个体可能会受到伤害。但是这些影响将随着工程的结束而逐渐消失,受影响的植物、植被及多数动物将在其再生能力不受严重伤害的情况下,依靠其自我更新能力逐渐恢复。施工作业时间短,施工作业全部位于征地红线范围内,无土石弃渣产生及其外运处置,因此,本项目对水土流失有限。

(2)噪声

施工期设备噪声较大,均为点声源,影响范围主要在100m区域内。本项目升压站占地及周围200m内无居民点分布,且施工期噪声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除。为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22:00~6:00)不施工、施工设备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施工需运进建筑材料,材料运输会对道路两侧居民产生一定的噪声污染影响,工程施工材料运输应采取加强施工运输车辆管理、及时对车辆进行维护、减少病车上路、白天运输、低速行驶、路过居民点时禁止鸣号等措施以确保施工材料运输车辆不对声环境敏感点产生影响。

(3)施工扬尘

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影响的主要为扬尘。在项目的建设施工中,由于站内道路的修建、开挖地基、回填土石方、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堆放等,会产生不同影响程度的扬尘,但总量较小,且施工完毕该问题即会消失,采取运输车辆进行覆盖以及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等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对附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会造成长期影响。

(4)废污水

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收集处理后综合利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及施工,不外排。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产生量少,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不会影响地表水体。

(5)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基础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废弃设备零件等:

(1)土石方

本工程土石方开挖后临时堆存于升压站周边空地,施工期产生土石方部分用于本项目回填利用,废****风电场升压站堆放,本项目不单独设置弃渣场。

(2)建筑垃圾

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收集后运至当地合法的建筑垃圾堆场处置。

(3)废弃设备零件

项目在电气设备安装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弃设备零件,该部分废弃设备零件经收集后,回收利用。

(4)废机油

施工期施工设备及运输车辆维修将产生一定数量的废机油,预计整个施工期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05t。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属“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危险特性为T、I,废物代码为900-214-08,物理性状为液态;废机油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进行贮存及管理,使用专用收集容器盛装收集,并贴上危险废物标签,经危废贮存柜暂存后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综上所述,本项目升压站及其场地施工固体废物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为可逆的、短期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落实了相应的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和防治措施,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二、运行期

(1)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本项目建设任务是电能储存,用电高峰经地埋电缆线路输送至升压站,所以本工程对电磁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升压站。根据电磁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投运后,项目升压站厂界四周评价范围内的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V/m、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

(2)噪声

升压站的运行噪声对周围环境噪声基本不构成增量贡献,本工程升压站建成投运后,厂界四周的噪声水平也能满《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3)水环境

本项目运行期建设一处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和处理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综合利用于绿化,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表1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中城市绿化用水水质标准。

(4)固体废物

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升压站废旧铅酸蓄电池、生活垃圾和废机油。

(1)生活垃圾

运行期管理人员为4人,按每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1kg,产生量为4kg/d。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理。

(2)污水处理设施污泥

运行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一****设备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污水处理设施会产生一定的污泥,污泥产生量按1000m3废水产生700kg污泥计算,项目生活污水总量为124.10m3/a,则污泥产生量为0.09t/a。污水处理设施污泥量很少,定期清掏、干化后综合利用于绿化农肥,对环境影响较小。

(3)废铅蓄电池

220kV****电站采用铅酸蓄电池作为控制负荷和动力负荷等供电的直流电源,主要作用是给继电保护、开关合分及控制提供可靠的直流操作电源和控制电源。在整流系统交流失电或发生故障时,蓄电池继续给控制、信号、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供电,同时保证事故照明用电。变电站内设置有蓄电池组,使用年限约8~10年。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铅酸蓄电池属危险废物,类别代码为HW31,废物代码为900-052-31。

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4)废矿物油(包括变压器油、备用发电机柴油等)

本项目升压站区设有1台230MVA变压器,在事故情况下,主变压器会产生事故油;本项目设备用发电机1台,柴油储备量为200L(密度取0.85kg/L,0.17t),发生泄漏事故的泄漏柴油;均为危险废物(类别代码为HW08,废物代码为900-220-08)。

根据了解,升压站主变压器在投入运行后的第5年和以后一般5~10年进行一次大修维护。对油箱、套管、散热器、冷却器、油泵等检修时会产生少量变压器油及含油废液。常规约5年进行一次检修维护,每次检修维护产生少量变压器油,产生量约0.05t。

废油经密封储存罐收集后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

工程建设主要的生态影响集中在施工期,升压站建成后,随着人为扰动破坏行为的停止以及周围地表绿化的逐步恢复,升压站不会对周围的生态环境产生新的持续性影响。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风电场220kV升压站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稿.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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