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阁管理处天心阁公园园林绿化维护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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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采购项目概况

**阁公园位于**省**市**区**路17号,东临**路,西接蔡锷南路,南起城南路,北抵人民路。**阁公占地面积约为30390㎡,其中建筑面积约2000㎡,道路面积约4682㎡,水面约600㎡,绿化面积约23108㎡,绿化覆盖面积约为30602㎡。

**阁公园是以**古阁和**墙为主要景点的历史名胜,景区包含**古阁、**墙、月城、崇烈塔、崇烈门、崇烈亭、古炮、**帝君、魁星像陈列展示厅、“中国历史文化名楼”展示厅、熏风亭、逸响亭、**军魂等知名景点。自明代以来,**阁被视为****的标志,素有“潇湘古阁,秦汉名城”之美誉,既是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也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保障市民安全及公园绿化效果,****(以下简称“采购人”)将**阁公园绿化维护服务进行外包。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园林景观综合维护管理,包含植物、水体的日常养护;乔木树形、灌木绿篱及球类等造型植物的整形修剪(8米及以上大型乔木的整体修剪由采购人负责);桩景植物的造型引导与修剪;苗木补栽补种及后期成活养护;地被日常维护及绿化带内枯枝落叶的清扫整理;草坪、地被的整形修剪;按季度开展季节性时令花卉的更替与养护;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等。

(一)采购标的功能要求

1.园林植物养护功能:具备对公园内乔木、灌木、草皮、地被植物及季节性时令花卉的全周期养护能力,包括日常浇灌、松土施肥、整形修剪、抹芽除杂、补栽补种等,确保植物生长健壮,维持95%以上的成活率及保存率。

2.病虫害防治功能:能够及时监测并科学防治园林植物病虫害,单株乔木病虫害危害率控制在5%以下,可规范处理鼠害、蚁穴,且严格使用国家认定的中低毒环保农药,对农药包装进行安全化处理。

3.特殊植物保护功能:具备古树名木保护、大树复壮能力,能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对危树、死树及时采取修枝、加固或申报更换等处理措施,同时可有效制止破坏树木及绿地的行为。

4.设施维护功能:保障喷灌设施、树木支撑设施、树围等园林设施完好,功能正常,及时修缮更换损坏部件。

5.应急保障功能:具备应对防旱抗旱、防汛、防冻、冰灾等自然灾害的能力,可根据应急需求增派人员开展突击任务,确保绿化景观及设施安全。

(二)采购标的应用场景

本采购标的应用场景为**阁公园(含西厢公园)全域范围,具体涵盖:

1.核心景观区域:包括**古阁、**墙周边等历史景点周边绿化区域,需维持景观整洁美观,匹配历史名胜的环境氛围。

2.公共绿地区域:涵盖公园内所有草坪、花坛、花境、花箱及地被覆盖区域,服务于市民休闲游览、散步休憩等日常活动。

3.道路及设施周边区域:包括公园内道路两侧行道树、路灯及监控设施周边绿化区域,需保障通行安全及设施正常运行。

4.水体周边区域:公园内水面周边的绿化养护,需维持水体周边植被健康,防范水土流失及污染。

5.应急及重大活动场景:包括省、市、区督查调研、创建工作,重要节会、重大检查等活动期间的绿化保障,以及自然灾害发生后的绿化恢复场景。

(三)采购标的目标

1.景观提升目标:通过规范化养护,保持公园绿化覆盖率稳定在60.8%以上,各类植物生长良好、色彩艳丽,花坛花带轮廓清晰、层次分明,季节性花卉按时更替,呈现整洁美观、自然协调的园林景观效果,匹配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标准。

2.安全保障目标:及时清除枯枝、断枝、危枝,规范修剪碍线枝,加固危树,防范自然灾害及绿化相关安全事故,保障市民游览安全及公园设施正常运行。

3.管理规范目标:建立完善的服务联系机制及值班制度,实现养护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及时报备工作计划及动态,确保养护流程规范、可追溯。

4.长效运维目标:通过科学养护及古树名木、大树专项保护,**植物生命周期,维持公园绿化生态系统稳定,同时保障绿化维护服务可持续、高质量推进,满足市民休闲游憩及历史文化景区保护的长期需求。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采购单位要求进行实施。

三、技术规格: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价

标的预算 (元)

技术要求/服务要求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核心产品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是否两型产品

是否首购产品

1

绿化维护费用

1

161756.00

161756.00

乔木树形、灌木绿篱及球类等造型植物的整形修剪、地被日常维护及绿化带内枯枝落叶的清扫整理;草坪、地被的整形修剪、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等

其他未列明

2

水体维护费用

1

6000.00

6000.00

水体的日常养护

其他未列明

3

孔雀草(时令花卉栽种或摆放)

2000

1.48

2960.00

冠幅 15-20cm

其他未列明

4

太阳花(时令花卉栽种或摆放)

2000

1.48

2960.00

冠幅 15-20cm

其他未列明

5

**花(时令花卉栽种或摆放)

2000

1.48

2960.00

冠幅 15-20cm

其他未列明

6

夏堇(时令花卉栽种或摆放)

2000

1.48

2960.00

冠幅 15-20cm

其他未列明

7

矮牵牛(时令花卉栽种或摆放)

2000

1.48

2960.00

冠幅 15-20cm

其他未列明

8

一串红(时令花卉栽种或摆放)

2000

1.48

2960.00

冠幅 15-20cm

其他未列明

9

石竹(时令花卉栽种或摆放)

2000

1.48

2960.00

冠幅 15-20cm

其他未列明

10

三色堇(时令花卉栽种或摆放)

2000

1.48

2960.00

冠幅 15-20cm

其他未列明

11

雏菊(时令花卉栽种或摆放)

2000

2.20

4400.00

冠幅 15-20cm

其他未列明

12

报春花(时令花卉栽种或摆放)

2000

1.80

3600.00

冠幅 15-20cm

其他未列明

13

麦冬草(苗木补栽补种)

800

40.00

32000.00

冠幅 5-10cm

平方

其他未列明

14

马尼拉(苗木补栽补种)

800

31.00

24800.00

冠幅 5-10cm

平方

其他未列明

15

玉龙草(苗木补栽补种)

800

70.00

56000.00

冠幅 5-10cm

平方

其他未列明

16

木本绣球(苗木补栽补种)

500

50.00

25000.00

冠幅 5-10cm

平方

其他未列明

17

墨西哥鼠尾草(苗木补栽补种)

500

60.00

30000.00

冠幅 5-10cm

平方

其他未列明

18

吉祥草(苗木补栽补种)

500

28.00

14000.00

冠幅 5-10cm

平方

其他未列明

19

冬青(苗木补栽补种)

500

73.00

36500.00

冠幅 5-10cm

平方

其他未列明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12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

一、绿化维护服务内容:

本项目绿化维护服务内容涵盖园林景观综合维护管理全流程,具体包括:

1.植物、水体的日常养护管理;

2.乔木树形、灌木绿篱及球类等造型植物的整形修剪(8米及以上大型乔木的整体修剪由采购人负责);

3.桩景植物的造型引导与修剪;

4.苗木补栽补种及后期成活养护;

5.地被日常维护及绿化带内枯枝落叶的清扫整理;

6.草坪、地被的整形修剪;

7.按季度开展季节性时令花卉的更替与养护;

8.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

9.绿化垃圾分类与**化利用;

10.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外来物种防治;

11.配合大型活动与应急演练(如园内举办大型活动,供应商应配合做好绿化区域的安全防护与临时恢复工作);

12.定期开展安全教育与检查,明确安全责任人等。

二、项目费用分类及核心界定

本项目总预算417736.00元,根据费用性质及结算方式,分为固定总价费用和按实结算费用两大类,具体分类及金额如下:

1.固定总价费用:167756.00元/年(包含绿化维护费用、水体维护费用);

2.按实结算费用:249980.00元(包含时令花卉栽种或摆放、苗木补栽补种);注:

①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价;
②按实结算费用为服务期内可使用的最高预算额度,供应商需在报价时明确单盆花卉、苗木品种/规格对应的单位面积单价的单价(含苗木/花卉采购、运输、种植/摆放施工、后期成活养护等全部相关费用),所报单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约定的最高限价;

③磋商文件中“时令花卉栽种或摆放、苗木补栽补种”的数量/面积为预估数量及面积,实际结算金额以符合要求的实际发生量为准。

三、各类费用详细说明及结算规则

(一)固定总价费用

1. 费用构成及涵盖范围

1.1绿化维护费用:涵盖本项目核心服务内容中除“苗木补栽补种及后期成活养护”“季节性时令花卉的更替与养护(栽种/摆放环节)”外的全部绿化维护工作,具体包括:植物日常养护管理、乔木(8米以下)及灌木、绿篱、球类、桩景植物的整形修剪、地被日常维护及枯枝落叶清扫整理、草坪及地被整形修剪、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绿化垃圾分类与**化利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外来物种防治、配合大型活动与应急演练(绿化区域安全防护及临时恢复)、安全教育与检查及安全责任人明确等。

1.2水体维护费用:负责沉淀池水泵、循环管道、进出水管网的日常维护。日常的景石清理保洁及清洗。水池栈道基础及路面日常维护。水池及沉淀池基础检查确保不渗水漏水。

2. 结算规则

2.1本部分费用为固定总价,供应商报价时需整体报出固定总价,且需确保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全部服务标准及要求。标书代写

2.2结算前提:供应商按约定完成当季度全部固定费用对应的服务内容,经采购人组织验收(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结算。

2.2支付方式:按约定的周期支付,采购人在验收(考核)合格并收到供应商合法合规的结算凭证后,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对应周期的费用。

(二)按实结算费用

1.费用构成及涵盖范围

1.1时令花卉栽种或摆放

(1)服务期内,按磋商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季度频次开展季节性时令花卉更替,以及因花卉死亡、枯萎,或因人为踩踏、摘取等原因导致花卉缺失、损坏时,需进行的花卉重新种植或补充摆放工作。

(2)服务要求:栽种/摆放的时令花卉品种、规格、质量、摆放位置及造型需符合磋商文件及采购人现场要求,花卉成活率/完好率需达到95%以上;后期养护(栽种/摆放后的日常养护)纳入固定总价的绿化维护费用范围。

1.2苗木补栽补种

(1)服务期内,因花卉或绿植自然死亡、枯萎,或因人为踩踏、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意外因素导致绿化区域苗木缺失、损坏时,需进行的苗木补栽补种及后期成活养护工作。

(2)服务要求:补栽补种的苗木品种、规格、质量需符合磋商文件及公园绿化规划要求,苗木成活率需达到95%以上;养护期间的管理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3结算规则

(1)结算依据:按实际发生的花卉栽种/摆放盆数/补栽补种面积*供应商所报单价进行结算;

(2)结算资料:结算时,供应商需提交以下佐证材料供采购人审核:

①花卉栽种/摆放、苗木补栽补种申请单(需经采购人审批同意);

②花卉品种、盆数、苗木品种、补栽面积清单及采购凭证;

③栽种/摆放、补栽补种前后的现场影像资料;

④采购人现场确认单;

(3)额度管理:服务期未满,实际发生金额已超出总预算额度(成交供应商所报按实结算费用总额)的,成交供应商仍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履行苗木补栽补种、时令花卉栽种及摆放义务,超出部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四、其他核心约定

1.各类费用对应的服务内容均需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园林绿化养护规范、磋商文件明确的具体服务指标,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要求;按实结算费用对应的工作成果需经采购人现场核实确认,确保实际发生量真实、合规。

2.责任界定:因供应商养护不当导致的花卉/苗木死亡、枯萎,需重新进行时令花卉栽种/摆放或苗木补栽补种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得纳入按实结算费用范围;因不可抗力、第三方破坏或采购人指令导致的,按本文件约定的按实结算规则处理。

3.资料留存:供应商需完整留存各类服务的原始记录(如养护日志、施工记录、采购凭证、影像资料等),供采购人核查及审计部门监督检查。

五、绿化维护服务标准

(一)乔木作业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

1.成活率及保存率

乔木的成活率及保存率均为95%以上。

2.养护管理

(1)树木生长健壮,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2)树干挺直,对倾斜老树要控制倾斜度,并逐步扶正。

(3)无死株、缺株。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植原有树种,并要求规格一致,以保证整体景观效果。

(4)及时修剪交叉枝、平行枝、枯枝、损伤枝、碍线枝;对超负载枝要进行中等强度的修剪,增强抗灾能力。行道树每年冬春季集中修剪1次,重点控制分枝点高度,疏除遮挡路灯、监控等设施的枝条,维持树木健康、树形优美,枯枝、断枝、危枝随有随清。

(5)不定期抹芽。

(6)新栽及树龄未达到10年的树木每年春、冬松土,各施基肥一次,10年以上树木视其生长情况适时追肥。施肥数量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肥料选用的种类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7)及时防治病虫害,单株乔木病虫害危害率控制在5%以下。农药使用方面,禁用高毒农药,必须使用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中低毒农药。农药选用的种类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8)对危树、死树按相关标准和要求及时处理或采取修枝,或进行加固或申报更换。

(9)及时、足量、科学合理做好植物夏、秋季的抗旱浇灌;冬季做好树干刷白、热带植物包扎过冬、及时打雪等防寒防冻工作。

(10)树围保持完整,无破损、残缺或移位现象。

3.树木保护

(1)对擅自砍伐树木及其他破坏树木的行为,应当面制止并及时上报予以查处。

(2)作业中不得擅自更改树木品种、规格、数量。

(3)做好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有年度专项工作方案。

(4)服务范围内的古树名木或重要树木如出现病危或死亡,****管理处采取相应措施或办理相关手续。

(5)做好公园大树复壮工作,并有年度专项工作方案。

(6)定期检查支撑设施,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和更换,并伴随树木生长,适当调整托板、托袋、钢丝绳松紧度等。

(二)公共绿地作业标准及服务质量要求

1.成活率及保存率

各类乔灌木、草皮、地被植物成活率及保存率均为95%以上。

2.植物景观养护管理

(1)各类植物生长良好,色彩艳丽。无枯枝败叶,无缺株、死苗,草地花带无死块,无践踏,无黄土裸露。

(2)无钉挂捆绑、摆摊设点、擅自占用绿地、乱竖广告牌等。

(3)乔灌木、古桩、草皮、地被植物及时修剪。保持花坛、花带轮廓清晰,层次分明,整齐美观。乔木按照功能及《行道树考核标准》要求修剪,花灌木、绿篱的修剪每个月至少2次,草皮的修剪1年不少于4次(高度≤6㎝)。

(4)中耕施肥。灌木、草皮、地被植物每年及时施肥;草坪中乔灌木应清除周边草皮并作堰及时到位,乔木每年春、冬开沟施基肥各1次;及时中耕除杂,杂草率不超过10%。

(5)及时防治病虫害。施药后农药包装应进行安全化处理。鼠害、蚁穴处理及时。

(6)搞好补栽、补种工作。及时清理死苗,****管理处要求补植,并做好后期维护。

(7)按每季度一次花坛、花境、花箱等位置的时令花卉换花工作,并做好后期维护,保持花坛花境花箱内无杂草、死株、垃圾,残花修剪及时,生长季不提前出现枯黄。

(8)及时、足量、科学合理做好植物夏秋季的抗旱浇灌,冬季做好树干刷白、热带植物的包扎过冬、及时打雪等防寒防冻工作。

3.园林设施管理

喷灌设施保存完好,及时修缮更换,功能正常。

4.绿地保护

(1)对毁绿、占绿行为及其他损坏绿化的行为当面制****管理处协调处理。

(2)绿地红线范围不得侵占,绿地内原规划的园林设施、苗木不能随意更换,如有损坏、丢失的应按原设计进行恢复、补植。

注:园林绿化维护作业中使用的化肥、农药及其他相关物资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绿化维护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应提供一套切实可行的维护管理方案交采购人备案。

2、成交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对绿化带进行维护。成交供应商不得委托第三方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具体作业时间、作业方式、作业流程、作业标准等参照《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养护标准)》、《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2003、《园林树木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质量标准》、《园林绿化准用农药清单和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3、成交供应商需建立服务联系机制,设置专人接收服务、联系信息,及时将工作计划、工作动态、处理结果上传报备采购人。

4、成交供应商养护期间的乔灌花草保存率低于要求的,必须在适合的季节及时补植同品种、同规格的苗木,并确保成活。若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补植,经催告后仍未实施的,采购人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种植,所发生的苗木费及补植费用从养护费中扣除。

5、成交供应商需购买环保类农药、肥料农资产品,由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购买肥料的数量进行监督。

6、成交供应商要制定防旱抗旱、防汛、防冻、冰灾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7、项目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需牵头制定现场应急处置预案(含高空作业、化学品使用、火灾、人员意外伤害等场景),确保突发安全事件发生时可快速响应、规范处置,保障作业安全及公众权益。

七、人员配置及设备要求

1、人员配置要求:年龄55岁以下,具有3年以上园林绿化养护经验,1-5月期间绿化工人数不少于4人,和11-12月期间绿化工人数不少于4人,6-10月期间绿化工人数不少于6人。如采购人有应急工作需要开展时,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增派人数进行任务突击。现场工作人员服从采购人工作统一调配。

1.1所有维护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

1.2上班时间工作人员应着装规范、使用文明用语,统一穿着工作服、佩戴工号牌,上班期间严禁喝酒。

1.3合理制定值班安排表,明确值班责任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设备要求:维护期间,供应商须至少配备以下基础作业设备:绿篱机 2 台、电锯 2 台、打草机 2 台、推草机 2 台、落叶吹风机 2 台。同时,在服务开展过程中,若采购人基于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及地域条件(如作业面积大小、地形地貌特征、作业实施难度等)提出合理的车辆及大型机械辅助作业需求,供应商须严格遵照该合理需求,及时配齐相应车辆及大型机械,并同步完成设备调度、作业人员适配等配套调整工作,确保各项作业任务合规高效推进,全面契合项目现场实际作业要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针对本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标书代写

六、验收标准:

(一)验收(考核)主体

本项目履约验收的主体为采购人单位,采购人需对验收过程的合规性、验收结果的真实性与公正性负责,承担验收管理的主要责任。

(二)组织方式

采用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扣分与扣款相结合的方式,每月月底对当月考核情况进行汇总打分,考核结果作为核发当月经费以及评比奖惩的依据。

(三)验收(考核)时间

1.月度考核:每月月底前完成当月绿化维护服务的综合考核及分数汇总,具体考核时间由采购人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成交供应商。

2.特殊考核:省、市、区督查、调研、创建等重大任务期间,或发生媒体曝光、群众投诉、安全责任事故等特殊情况时,采购人可即时启动专项考核。

(四)验收(考核)方式

1.采用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扣分与扣款相挂钩的考核方式。定期检查包括月度常规考核和季度综合验收;不定期检查由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随机开展,重点核查日常养护质量、应急处置情况等。

2.考核实施时,****小组现场核查,对照考核标准逐项打分;成交供应商需安排专人陪同核查,对考核发现的问题进行确认。

3.特殊情况考核:针对重大任务完成、应急处置、督查批评、媒体曝光等情形,由考核部门单独开展专项考核,相应扣款单独计算,不纳入月度常规考核分数抵扣。

(五)验收(考核)程序

1.考核启动:采购人于考核前明确考核范围、标准及时间,通知成交供应商做好迎检准备。

2.现场核查:考核小组对照验收(考核)内容及标准,对公园绿化维护现场进行全面核查,记录核查情况,形成初步考核意见。

3.分数汇总:考核小组根据核查结果及异议复核情况,汇总当月考核分数,形成正式考核报告。

4.结果公示:考核报告经采购人审核后,于3个工作日内告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无异议的,签字确认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复核结果为最终考核结果。

5.资料归档:考核完成后,采购人将考核报告、现场核查记录等相关文件整理归档,作为资金支付、违约责任认定的依据。

(六)验收(考核)内容

1.管理制度、生产计划和总结、各类台 帐、档案管理、人员管理 、 安全生产、生产机械和车辆、办公用房(工具房等) 等,具体详见《**阁景区绿化维护服务外包日常工作考核评分表》和《重大任务完成和应急处置两种特殊情况的考核扣分标准》(考核评分表及考核扣分标准详见附件3)。

(七)验收(考核)标准

验收按照《**阁景区绿化维护服务外包日常工作考核评分表》和《重大任务完成和应急处置两种特殊情况的考核扣分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1.基础标准:严格参照《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养护标准)》《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2003、《园林树木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质量标准》《园林绿化准用农药清单和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及本采购需求文件中“绿化维护服务标准”相关要求执行。

2.量化评分标准:实行100分制综合评分,具体评分细则参照《**阁景区绿化维护服务外包日常工作考核评分表》执行:

3.扣分扣款标准:

(1)当月考核总分≥96分:不扣除费用;

(2)90分≤当月考核总分<96分:扣除与96分差值对应的费用(每分1000元);

(3)85分<当月考核总分<90分:扣除与90分差值对应的费用(每分2000元);

(4)当月考核总分≤85分:月度绩效考核判定为不合格,直接扣除费用30000元;

(5)当月考核总分≤80分:直接扣除费用50000元。

4.额外扣款标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在当月绩效考核结果基础上,额外一次性扣除绿化维护经费5000元:

(1)省、市、区督查、调研、创建等工作被批评或出现扣分情况的;

(2)被媒体曝光或群众投诉产生恶劣影响的;

(3)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4)重要节会、重大检查、紧急突发事件处置不力造成影响的。

(八)与履约验收(考核)挂钩的违约责任

1.成交供应商养护期间乔灌花草保存率低于95%要求,未在适宜季节及时补植同品种、同规格苗木的,经采购人催告后仍未实施的,采购人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种植,所发生的苗木费及补植费用从养护费中扣除。

2.月度考核总分≤85分的,认定为月度绩效考核不合格;成交供应商连续两个月或半年内三次被评定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3.成交供应商存在委托第三方承担本项目实施、擅自更改苗木品种规格、使用违禁农药化肥、侵占绿地等违规行为的,除按考核标准扣分扣款外,采购人有权暂停支付当期养护费用;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追究其相应违约责任。

4.因成交供应商养护不力导致绿化景观严重受损、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被媒体曝光或产生恶劣影响的群众投诉等情形的,除按规定扣除相应费用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九)与履约验收(考核)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

1.本项目采用“月度考核、季度付款”的支付方式,季度养护费用的支付以当季三个月的考核汇总结果为核心依据。

2.资金支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成交供应商已按采购需求文件及合同约定完成当季绿化维护服务;

(2)当季三个月的考核工作已完成,形成正式考核报告且成交供应商无异议(或异议复核完毕);

(3)成交供应商已按要求提交当季养护工作总结、资金支付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

(4)无未处理完毕的违规违约事项,无应扣除费用未结清的情况。

3.付款流程:成交供应商提交支付申请及相关材料后,采购人对材料完整性、考核结果合规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当季绿化维护费用(已扣除的考核扣款从当期费用中直接抵扣)。

4.若成交供应商存在未按要求补植苗木、违规违约未整改完毕等情形,采购人有权暂缓支付当期养护费用,直至问题整改到位并通过考核验收后再行支付。

(十)争议处理

1.协商处理:采购人与供应商在验收过程中发生争议(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对问题整改要求有分歧),应首先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协商解决,协商需形成书面记录,双方签字确认协商结果。

2.调解处理:协商不成的,****政府****管理部****政府****行业协会申请调解,调解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结果需双方签字确认,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仲裁或诉讼:调解不成的,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约定仲裁的,需向合同载明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约定诉讼的,需向采购人所在地或合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验收费用支付

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十二)采购人及供应商各自权利义务

1.采购人权利义务

①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交完整的验收材料,对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

②****小组,确定验收时间、方式与内容,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

③有权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要求供应商整改、重新履约,追究违约责任;

④有权拒绝供应商提出的不合理验收要求(如擅自降低验收标准、拖延验收配合)。

⑤****小组,及时开展验收,不得无故拖延验收或拒绝验收;

⑥向供应商提供验收所需的合同文件等资料,配合供应商验收;

⑦及时出具验收报告,将验收结果书面告知供应商,按约定支付验收合格后的款项;

⑧妥善保存验收资料(如验收报告、核查记录等)。

2.供应商权利义务

①有权要求采购人在约定时间内开展验收,提供验收所需的工作条件(如现场场地);

②****小组成员提出回避申请,对验收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如故意刁难、****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③有权要求采购人及时支付已验收合格部分的款项,对无故拖延支付的可追究责任;

④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有权提出复核申请,****小组重新核查;

⑤按约定完成履约,提交完整、真实的验收申请材料,****小组开展核查;

⑥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按验收意见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提交整改证明材料;

⑦提供验收所需的资料原件,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履约问题;

⑧接受验收结果,按验收意见履行后续义务(如整改、重新履约),承担验收不合格的违约责任。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2.1付款人:****(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2本项目所有费用(含固定总价费用、按实结算费用)均与考核结果挂钩,实行“月度考核、季度付款”。采购人每月开展服务考核,每季度汇总考核情况;所有应付款项均根据季度考核汇总结果,在收到合法合规结算凭证后进行支付。

3.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维护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4.成交供应商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人,定期开展安全教育与检查。

5.维护作业应避开游客高峰期,确保公园正常开放与游客安全。

6.绿化维护过程中如发现违规经营、私自占用绿地等行为,****管理处。

7.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评估项目所需的所有人工、保险、福利、设备及耗材购置、补栽补种费用、管理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8.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查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9.成交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因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10.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必须确保如期如质,如有未按照需求提供服务的,服务工作不到位、不及时、或有违约现象,采购方有权提出异议,成交供应商须在在合理范围内寻求最优方式解决;如因为成交供应商原因严重影响服务质量,采购方有权终止该项服务合同,无须支付余下尾款,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1.采购人将在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前,对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将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服务方案、商务条款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标书代写

11.1审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国家认可的官方渠道对证明材料进行在线核查;对无法在线核查的材料,向材料出具单位发函核实或请求相关部门协助核查;要求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对等。

12.供应商在参与投标前,须自行核验投标(响应)文件中所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此为投标主体应尽的法定义务,未履行核验义务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则还须确保函中所填写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企业类型等数据的真实性,不得随意填写,该数据真实性亦纳入投标文件证明材料核验范畴,因数据不实引发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13.若采购人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向本级财政部门书面报告。

14.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若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面临以下后果:

14.1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14.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14.3在一****政府采购活动;

14.4若有违法所得,将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14.5情节严重的,****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14.6若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一旦查实提供虚假材料,其中标、成交结果将被认定无效。请各供应商务必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本章要求及标准均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逐条进行响应,不得有任何负偏离,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将被解除服务合同,并应承担采购人的相应损失。标书代写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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