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处罚决定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根据审计查明情况,******公司、海科达汽车****公司****公司,****政府采购项目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经研究,现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一、违规事实认定

(一)2024年6月,皂河站储罐更换项目中,******公司、**省化工****公司、**省****公司响应文件的实施方案中项目概况、材料管理、进货质量、质量控制点检验大纲等内容雷同。标书代写

(二)2024年10月,抗旱排涝队设备保障车采购项目中,**科达汽车****公司、**市****公司、****公司响应文件均出自同一打印机,相同位置均有一致的打印痕迹。标书代写

(三)2024年12月,****管理所零星货物采购项目中,****开发区****经营部、宿****公司、**怡****公司响应文件中明细报价均未填列,中小企业声明函类别出现同样的填写错误。标书代写

(四)2024年4月,****抽水站和节制闸防汛值班用房及刘老涧所办公楼加固改造项目中,****研究院有限公司、**省方圆****公司、****设计院有限公司参与项目磋商,****公司****公司在企业业绩、设计方案、进度计划、服务措施四项评审指标均得0分,两家公司实际具备丰富的相关业绩,其响应文件存在明显异常。标书代写

二、法律依据与行为定性

****公司的违规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三)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规定,****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我单位采购活动的正常秩序。

三、处罚决定

根据我单位有关规定,经研究,****公司和人员参与我单位各类采购项目,期限一年(至2027年1月18日止)。

(名单详见下表)

序号

公司名称

授权代理人

1

******公司

衡**

2

**省化工****公司

刘**

3

**省****公司

刘**

4

**科达汽车****公司

王*

5

**市****公司

丁**

6

****公司

朱**

7

****开发区****经营部

刘*

8

宿****公司

夏**

9

**怡****公司

尹**

10

****研究院有限公司

张**

11

**省方圆****公司

黄*

12

****设计院有限公司

马*

****

2026年1月19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1-22
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处罚决定
当前信息
标书代写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