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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合同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合同名称:网络费用的合同
首次公告日期:2025-12-31
二、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采购合同
变更内容:第一条将原合同第[ 14 ]条第[ 14.1 ]款约定的“[ 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 50000.00 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修改为“[ 合同签订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 50000.00 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
第二条将原合同补充条款第[ 1 ]条第[(1)]款约定的“[ 甲方应在收到市级财政核准文件后 15 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本合同项目服务费实际过审情况;若本合同项目服务费未被核准、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若本合同项目服务费部分获得核准,甲方有义务将核准数额告知乙方后,由乙方选择合同继续履行或单方面解除合同;或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调整服务内容确定相关的服务费用。]”修改为“[ 甲方应在收到市级财政核准文件后 15 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本合同项目服务费实际过审情况;若本合同项目服务费未被核准、经甲乙双方**协商后,选择合同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若本合同项目服务费部分获得核准,甲方有义务将核准数额告知乙方后,由乙方选择合同继续履行或单方面解除合同;或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调整服务内容确定相关的服务费用。]”。
变更日期:2026-01-22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委员会执法****卫生监督所、****监督局)
电 话:021-****4135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