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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05MAC7U6BW7F | 建设单位法人:欧志明 |
| 邓攀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区**林街道**大道中段64号融资租赁大厦L栋13楼**** |
| 珞璜干化污泥高温流化床气化供热科技创新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47--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市**区 珞璜镇华兴路1号,**江****中心厂区内 |
| 经度:106.****41892 纬度: 29.****1596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04 |
| 渝(津)环准〔2024〕11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05MAC7U6BW7F |
| 2024-10-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500 |
| 2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05MAC7U6BW7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5********947187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5********9471876 | 竣工时间:2024-10-01 |
| 2024-10-02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0-15 |
| 2025-12-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1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92727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占地面积约1500m2,建筑面积约1000m2,处理100t/d干化污泥,并提供15t/h的饱和蒸汽。 | 实际建设情况:占地面积约1500m2,建筑面积约1000m2,处理100t/d干化污泥,并提供15t/h的饱和蒸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将干化污泥、废无氯塑料和废木屑由螺旋给料机等设备送入流化床气化炉,同时向炉内送入石灰作为脱硫脱氯辅料,以少量空气作为氧化剂,在流化床反应器内与大量高温床料充分混合,进行强烈的传热传质,干化污泥、废无氯塑料和废木屑被快速加热,完成干燥、干馏、氧化、还原等一系列过程。 | 实际建设情况:将干化污泥、废无氯塑料和废木屑由螺旋给料机等设备送入流化床气化炉,同时向炉内送入石灰作为脱硫脱氯辅料,以少量空气作为氧化剂,在流化床反应器内与大量高温床料充分混合,进行强烈的传热传质,干化污泥、废无氯塑料和废木屑被快速加热,完成干燥、干馏、氧化、还原等一系列过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地表水环境 验收项目用水主要是锅炉软水、冷却用水、生活用水、地面清洁用水和石灰-石膏脱硫塔用水,废水主要是锅炉废水、生活污水和地面清洁废水。 锅炉每天排水量约为0.2m3/d,水温约在100°C,经地下冷却池冷却至≤50°C后排放到市政污水管网内,****工业园B****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柑子溪。 生活污水和地面清洁废水产生量约为1.5948m3/d(558m3/a),污染因子主要有COD、BOD5、SS、NH3-N和动植物油,经自建的生化池(处理能力为5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园区B****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柑子溪。 二、环境空气 (1)卸料废气 验收项目卸料废气主要是颗粒物、NH3、H2S和臭气浓度,干化污泥储存在密闭的干污泥接收料仓,废无氯塑料和废木屑储存在密闭的塑料及木屑接收料仓,干污泥接收料仓和塑料及木屑接收料仓位于密闭的接收车间内,接收车间和接收料仓仅在有原料运输车辆路过时才打开。 干污泥接收料仓设置1个干污泥卸料口,卸料口采用自动密封门,当污泥运输车辆来时,密封门自动打开。 接收车间内的干污泥接收料仓、塑料及木屑接收料仓除卸料时其余的暂存、输送机均为全封闭状态。对接收车间(含干污泥接收料仓、塑料及木屑接收料仓和全封闭的刮斗输送机)由二次风机进行负压抽吸,送至燃烧炉燃烧处理,少量外逸无组织排放。 (2)干化污泥破碎粉尘 原料干化污泥含水率约为30%,为块状,破碎达到粒径≤2mm,送入气化炉,这个过程主要产生颗粒物。破碎机上方设置有布袋滤芯除尘器,破碎机位于密闭的接收车间内,整个接收车间密闭负压抽吸至燃烧炉燃烧处理少量外逸无组织排放。 (3)燃烧炉燃烧烟气 验收项目为干化污泥和高热值固废(废无氯塑料+废木屑)以5:1的比例,在气化炉中高温气化产生可燃气,可燃气在燃烧炉燃烧后经余热锅炉将软水加热为蒸汽的项目,燃烧炉燃烧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NOx、SO2、HCl、重金属(镉、砷、铅、铬和汞)和二噁英。废气采用循环流化床炉内石灰干法脱硫脱氯+SNCR脱硝+急冷防治二噁英二次产生+布袋除尘,废气经处理达标后经25m高,内径为1.1m的1#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验收项目运营期主要是设备噪声源。根据预测,验收项目营运期场地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不会改变当地声环境功能,环境可接受。 四、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 验收项目对土壤、地下水的影响主要是润滑液、液压油、脱模剂和模具防锈剂储存、危险废物贮存库等泄漏对土壤、地下水的影响,做好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和污染监控后,对土壤、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五、固体废物 验收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炉渣和炉灰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包装袋交回收单位回收,污泥定期清掏,脱水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废除尘布袋根据除尘灰鉴别结果而定,如果除尘灰是危险废物,则布袋进一步鉴别,若鉴别出是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如果是一般固废,除尘袋交供货商回收处置。 除尘灰:本次评价于要求项目除尘灰进行危险废物鉴定,如果是一般固废交回收单位回收,如果是危险废物交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 在鉴定期间除尘灰储存于除尘灰仓,处理方式有以下两类处置方式:1、在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含水率、二噁英及浸出成分”相关要求后(浸出成分检测期间在厂区灰罐内储存)进入**环创固****公司填埋场进行填埋;2、在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相关要求后委托****协同处置。在鉴定期间项目除尘灰按危废进行管理和储存。 危废固废:含油棉纱手套、废机油、废油桶等应分别密闭袋装保存,并在对应区域张贴标识,每个包装袋上均须张贴危险废物标签,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库应满足“四防”要求,张贴标牌、危废信息公开栏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危废出场须有危险废物出入库台账。 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垃圾袋装化、存放封闭化,做到日产日清。 | 实际建设情况:4.1.1废水 验收项目用水主要是锅炉软水、冷却用水、生活用水、地面清洁用水和石灰-石膏脱硫塔用水,废水主要是锅炉废水、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和脱硫塔产生的废水。 锅炉每天排水量约为0.2m3/d,水温约在100°C,经地下冷却池冷却至≤50°C后排放到市政污水管网内,****工业园B****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柑子溪。 生活污水和地面清洁废水产生量约为1.5948m3/d(558m3/a),污染因子主要有COD、BOD5、SS、NH3-N和动植物油,经自建的生化池(处理能力为5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园区B****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柑子溪。 脱硫塔产生的废水量约为5m3/d,污染因子主要有COD、BOD5、SS,依托****中心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园区B****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柑子溪。 4.1.2废气 (1)卸料废气 验收项目卸料废气主要是颗粒物、NH3、H2S和臭气浓度,干化污泥储存在密闭的干污泥接收料仓,废无氯塑料和废木屑储存在密闭的塑料及木屑接收料仓,干污泥接收料仓和塑料及木屑接收料仓位于密闭的接收车间内,接收车间和接收料仓仅在有原料运输车辆路过时才打开。 干污泥接收料仓设置1个干污泥卸料口,卸料口采用自动密封门,当污泥运输车辆来时,密封门自动打开。 接收车间内的干污泥接收料仓、塑料及木屑接收料仓除卸料时其余的暂存、输送机均为全封闭状态。对接收车间(含干污泥接收料仓、塑料及木屑接收料仓和全封闭的刮斗输送机)由二次风机进行负压抽吸,送至燃烧炉燃烧处理,少量外逸无组织排放。 (2)干化污泥破碎粉尘 原料干化污泥含水率约为30%,为块状,破碎达到粒径≤2mm,送入气化炉,这个过程主要产生颗粒物。破碎机上方设置有布袋滤芯除尘器,破碎机位于密闭的接收车间内,整个接收车间密闭负压抽吸至燃烧炉燃烧处理少量外逸无组织排放。 (3)燃烧炉燃烧烟气 验收项目为干化污泥和高热值固废(废无氯塑料+废木屑)以5:1的比例,在气化炉中高温气化产生可燃气,可燃气在燃烧炉燃烧后经余热锅炉将软水加热为蒸汽的项目,燃烧炉燃烧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NOx、SO2、HCl、重金属(镉、砷、铅、铬和汞)和二噁英。4.1.3噪声 验收项目噪声主要为污泥粉碎机、5立方制氮机、流化床气化炉、锅炉引风机、一次风机、二次风机、高压流化风机、固气分离器、螺杆空压机等设备的机械运行噪声,其噪声值在66~80dB(A)之间,通过在设备基座与基础之间设橡胶隔振垫、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可削弱噪声源强约10dB(A),降低噪声的影响。 4.1.4固体废物 验收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废:验收项目一般工业固炉渣、炉灰、除****大学鉴定为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废除尘布袋、废石膏和污泥; 暂存:分别设置1个有效容积为95m3的炉渣仓和除尘灰仓用于储存炉渣和炉灰和除尘灰。 处置:炉渣、炉灰和除尘会经收集贮存后,外售作为建筑材料;石膏经收集后交****公司回收处置;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交回收单位处置;废除尘布袋集中收集后,交供货商回收处置,污泥定期清掏,脱水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主要含废机油、含油棉纱、手套和废油桶,分类收集,定期交具有危废处置相关资质单位处置。 在中控房旁设一个危险废物贮存点,使用面积约3m2,危废分类暂存。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1.5地下水和土壤 验收项目厂区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将危险废物贮存库、原料堆放区域等重点防渗,其他区域一般防渗。项目分区做好防渗措施,满足防渗要求。 |
| ①验收阶段烟气末端增加了1个石灰-石膏脱硫塔,SO2排放量减少,增加固废石膏和脱硫废水。 ②排气筒高度由25m,变为烟塔合一模式,高度为34.3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314 | 0.0314 | 0 | 0 | 0.031 | 0.031 | |
| 0 | 0.0031 | 0.0031 | 0 | 0 | 0.003 | 0.00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23.45 | 23.45 | 0 | -23.45 | -23.45 | / |
| 0 | 0 | 63 | 63 | 0 | -63 | -63 | / |
| 0 | 0 | 4.2966 | 4.2966 | 0 | -4.297 | -4.297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生化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 | **1个处理能力5m3/d生化池 | 验收项目综合废水排放口尾水各项污染因子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在干化污泥破碎之前按照2.3%干化污泥的比例加入石灰粉,二氧化硫采用炉内干法脱硫和石灰-石膏脱硫塔处理,处理达《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后,经34.3m高1#排气筒排放。 | 参照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 在干化污泥破碎之前按照2.3%干化污泥的比例加入石灰粉,二氧化硫采用炉内干法脱硫和石灰-石膏脱硫塔处理,处理达《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后,经34.3m高1#排气筒排放。 | 验收项目废气有组织排放监控点DA001所测项目汞及其化合物(以Hg计),镉、铊及化合物(以Cd+Tl计)、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以Sb+As+Pb+Cr+Co+Cu+Mn+Ni计)、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氯化氢、二噁英类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中排放限值要求。 | |
| 2 | 采用SNCR脱销,在余热锅炉第一个烟室设置尿素喷枪,温区为850~1000℃,处理能力为30000Nm3/h。采用尿素溶液对高温烟气进行脱硝处理,处理达《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后,经34.3m高1#排气筒排放。 |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中排放限值要求 | 采用SNCR脱销,在余热锅炉第一个烟室设置尿素喷枪,温区为850~1000℃,处理能力为30000Nm3/h。采用尿素溶液对高温烟气进行脱硝处理,处理达《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后,经34.3m高1#排气筒排放。 | 验收项目废气有组织排放监控点DA001所测项目汞及其化合物(以Hg计),镉、铊及化合物(以Cd+Tl计)、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以Sb+As+Pb+Cr+Co+Cu+Mn+Ni计)、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氯化氢、二噁英类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中排放限值要求。满负荷情况下氮氧化物排放量为49.92t/a,低于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的总量控制指标63t/a。 | |
| 3 | 原料中含氯极少,气化炉的床温控制在800℃以上,避开了易产生二噁英的温区(300~500℃)。气化炉产生的高温可燃气经高达1100℃的高温焚烧后,高温烟气经余热锅炉与水热交换急冷(300~500℃温区停留时间约为0.93s)减少二次二噁英的产生,尾气中二噁英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后,经34.3m高1#排气筒排放。在除尘器进风管道设置活性炭喷射接口并预留了活性炭喷射设备安装位置,在现有工艺系统难以有效控制二噁英浓度长期稳定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时增设活性炭喷射单元,通过活性炭的吸附作用捕捉废气中的二噁英类物质并通过滤袋截留至除尘器灰仓中,实现二噁英的有效控制。 | 参照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 原料中含氯极少,气化炉的床温控制在800℃以上,避开了易产生二噁英的温区(300~500℃)。气化炉产生的高温可燃气经高达1100℃的高温焚烧后,高温烟气经余热锅炉与水热交换急冷(300~500℃温区停留时间约为0.93s)减少二次二噁英的产生,尾气中二噁英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后,经34.3m高1#排气筒排放。在除尘器进风管道设置活性炭喷射接口并预留了活性炭喷射设备安装位置,在现有工艺系统难以有效控制二噁英浓度长期稳定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时增设活性炭喷射单元,通过活性炭的吸附作用捕捉废气中的二噁英类物质并通过滤袋截留至除尘器灰仓中,实现二噁英的有效控制。 | 验收项目废气有组织排放监控点DA001所测项目汞及其化合物(以Hg计),镉、铊及化合物(以Cd+Tl计)、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以Sb+As+Pb+Cr+Co+Cu+Mn+Ni计)、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氯化氢、二噁英类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中排放限值要求。满负荷情况下氮氧化物排放量为49.92t/a,低于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的总量控制指标63t/a。 | |
| 4 | 烟气除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能力为30000Nm3/h,处理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后,经34.3m高1#排气筒排放。 | 参照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 烟气除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能力为30000Nm3/h,处理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后,经34.3m高1#排气筒排放。 | 验收项目废气有组织排放监控点DA001所测项目汞及其化合物(以Hg计),镉、铊及化合物(以Cd+Tl计)、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以Sb+As+Pb+Cr+Co+Cu+Mn+Ni计)、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氯化氢、二噁英类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中排放限值要求。满负荷情况下氮氧化物排放量为49.92t/a,低于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的总量控制指标63t/a。 | |
| 5 | 接受车间产生的颗粒物、NH3、H2S和臭气浓度,整个接受车间密闭,进行负压收集,抽至燃烧炉进行燃烧处理,最终经1#排气筒排放。设置1套非正常工况下的臭气处理设备(加除臭剂的喷淋装置)。 | 参照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 接受车间产生的颗粒物、NH3、H2S和臭气浓度,整个接受车间密闭,进行负压收集,抽至燃烧炉进行燃烧处理,最终经1#排气筒排放。设置1套非正常工况下的臭气处理设备(加除臭剂的喷淋装置)。 | 验收项目废气有组织排放监控点DA001所测项目汞及其化合物(以Hg计),镉、铊及化合物(以Cd+Tl计)、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以Sb+As+Pb+Cr+Co+Cu+Mn+Ni计)、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氯化氢、二噁英类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中排放限值要求。满负荷情况下氮氧化物排放量为49.92t/a,低于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的总量控制指标63t/a。 | |
| 6 | 石灰粉卸料采用密闭管道仓底卸料,暂存于石灰粉筒仓内,石灰粉筒仓设置仓顶布袋除尘器。石灰、污泥、废无氯塑料和木屑卸料均在接收车间,接收车间整个车间密闭,并进行负压收集至燃烧炉燃烧,最终经1#排气筒排放。 | 参照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 石灰粉卸料采用密闭管道仓底卸料,暂存于石灰粉筒仓内,石灰粉筒仓设置仓顶布袋除尘器。石灰、污泥、废无氯塑料和木屑卸料均在接收车间,接收车间整个车间密闭,并进行负压收集至燃烧炉燃烧,最终经1#排气筒排放。 | 验收项目废气有组织排放监控点DA001所测项目汞及其化合物(以Hg计),镉、铊及化合物(以Cd+Tl计)、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以Sb+As+Pb+Cr+Co+Cu+Mn+Ni计)、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氯化氢、二噁英类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中排放限值要求。满负荷情况下氮氧化物排放量为49.92t/a,低于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的总量控制指标63t/a。 |
| 1 | 设置1个有效容积为95m3的炉渣仓,炉渣和炉灰经炉渣仓收集贮存后,外售作为建筑材料。 | 设置1个有效容积为95m3的炉渣仓,炉渣和炉灰经炉渣仓收集贮存后,外售作为建筑材料。 | |
| 2 | 设置1个有效容积为95m3的除尘灰仓,除尘灰经除尘灰仓收集贮存,在运行过程中,对除尘灰进行鉴别,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要求处置。 | 设置1个有效容积为95m3的除尘灰仓,除尘灰经除尘灰仓收集贮存,在运行过程中,对除尘灰进行鉴别,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要求处置。 | |
| 3 | 根据除尘灰鉴别结果,如果除尘灰鉴别结果是危险废物,则布袋进一步鉴别;如果除尘灰鉴别出是一般固废,除尘袋交供货商回收处置。 | 根据除尘灰鉴别结果,除尘灰为一般固废,除尘袋交供货商回收处置。 | |
| 4 | 危险废物贮存库建筑面积3m2,位于中控房旁,收集暂存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库地面进行防腐防渗漏处理。 | 危险废物贮存库建筑面积3m2,位于中控房旁,收集暂存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库地面进行防腐防渗漏处理。 |
| 1 | ①气化区设1套可燃气体报警设备,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处理事故;②配备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沙等;③张贴禁止明火、禁止吸烟等标识标牌;④厂区设置视频监控装置,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处理事故;⑤厂内最高处设立风向标,设事故撤离指示标;⑥编制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等。⑦本项目设置4m3的尿素溶液储罐,储罐区周围设置围堰(按照要求防腐防渗),围堰区有效容积约4m3,围堰内做防腐防渗处理,确保尿素溶液不外泄。 | ①气化区设1套可燃气体报警设备,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处理事故;②配备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沙等;③张贴禁止明火、禁止吸烟等标识标牌;④厂区设置视频监控装置,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处理事故;⑤厂内最高处设立风向标,设事故撤离指示标;⑥编制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等。⑦本项目设置4m3的尿素溶液储罐,储罐区周围设置围堰(按照要求防腐防渗),围堰区有效容积约4m3,围堰内做防腐防渗处理,确保尿素溶液不外泄。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脱硫塔产生的废水量约为5m3/d,污染因子主要有COD、BOD5、SS,依托****中心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园区B****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柑子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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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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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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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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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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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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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