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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 | 913********206584X | **市**区月明路66号浙水大厦A座19楼 | 92.21(均分制) | ****598.33元 |
| 服务类 |
| 名称:**区城市防洪工程设备大修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12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费率为1%;10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费率为0.7%;在此基础上按70%计取;编标费500万元以下费率为0.38%;在此基础上按70%计取,以控制价作为计算基数。****中心审核金额确定。
2.代理服务费:24642.91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团结路**桥堍
联系人:华瑜珂
联系电话:****8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闻言玉
联系电话:153****79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闻言玉
电话:153****7908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