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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即日起,报告书为10个工作日,报告表为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区**路33****环境局:联系电话:0906-****344
项目名称:**县吉粤合石英砂生产及配套项目报告表
建设地点:**地区**县境内东部穆忽尔岱**开采区南侧,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总投资 53000 万元(环保投资 850 万元),属**允许类项目。占地 666003.33㎡,建石英砂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年处理原矿石 500 万吨、年产石英砂 200 万吨,****处理站等环保设施,施工工期 18 个月。
环评单位:******公司
受理单位:****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