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国家、**市的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根据采购人的自行采购制度,****(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为采购人)委托实施采购,本项目于2025年12月2日发布遴选公告,定于2025年12月17日在****门诊八楼会议室进行开标和评审,于2025年12月17日定标。现结果已经采购单位确认,特此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医用耗材(第十八批)遴选项目-9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淳溪街道太安路158号内8幢101室
供应商电话:159****0356
成交报价合计:¥16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医用耗材(第十八批)遴选项目-9包
服务范围:****医用耗材(第十八批)遴选。
服务标准、服务要求:本项目各包组均可兼投兼中。
服务时间:平台内的产品在**市阳光采购监管平台签订三方合同,本项目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合同期限可以**,但最长不超过36个月,具体由采购人视情况确定。平台外的产品,合同期限2年,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36个月。
五、成交理由:符合遴选文件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报价未超出预算价,推荐为预成交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标准计收,由中标供应商支付,计:人民币壹仟玖佰贰拾元整(¥1,920.00)
七、评审专家名单:龚国龄、温贵华、郑碧霞、吴玮、吴梅花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名称、报价及资格响应、符合性审查、综合得分及排序情况:
资格性审查内容和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本项目《遴选文件》。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投标报价合计 |
| 1 | **** | 合格 | 合格 | ¥160.00 |
| 备注:无。 | ||||
2、候选成交供应商:
1)****
3、样品取回要求:除需留样的投标样品(样本)外,其它的都应在本公告期限结束前自行自费取回。未在期限内自行取回的投标样品(样本),采购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权自行处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沙井街道新沙路528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755-****42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755-****9806、****9816、****9826转121
传 真:0755-****7519、****8847
邮 箱:****@zgyd11.com、****@zgyd11.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凌女士、李女士
电 话:0755-****8919、****7364转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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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