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城市智慧燃气更新项目

审批
吉林-白城-大安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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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1-22

项目名称 **市城市智慧燃气更新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市市区内 建筑面积
(平方米)
1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于子航
联系人 郑涵 联系电话 183****7298
项目投资(万元) 7814.31 环保投资(万元) 19.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12-31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更新智能调压柜79个,更新智能调压箱298个,51座阀门井加装智能监测设备,16条道路下燃气管道加装648个管网哨兵,将智能设备与燃气企业平台的系统搭接;增设2台燃气巡检车,小区内更新物联网智能模块58262个;建****指挥中心1项,包含燃气安全监管平台1套,旗舰版智算一体机1台,云**和等保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加强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采取必要的防治扬尘措施,减轻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人员的施工产生的废弃物料和生活垃圾,应有效、安全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邻近环境敏感点的施工场所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采取必要的消声减震措施,防止噪声影响;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禁止在晚10点后至早6点时**行影响居民休息的施工作业。施工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标准要求。
承诺:**** 于子航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于子航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73。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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