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办事处轨道交通25号线一期工程(龙华段)项目房屋拆除服务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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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25号线一期工程(**段)项目房屋拆除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轨道交通25号线一期工程(**段)项目房屋拆除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轨道交通25号线一期工程(**段)项目房屋拆除服务

合同金额(元):****000.00

中标供应商:****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甲乙双方于 2024年8月21日签订《**市轨道交通25号线一期工程(**段)项目房屋拆除施工合同》,现双方就第五条双方责任义务中乙方责任义务增加第14条:
“14.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 **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政府令第330号]中对运输管理的要求。
(1)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凡涉及建筑废弃物运输的,必须严格遵守《**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政府令第330号]及其相关配套规定中对运输单位、车辆、驾驶员及运输全过程的管理要求;
(2)因乙方违反《**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政府令第330号]或本条前述任何规定,导致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遭受行政处罚、人身安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清洁费、修复费、第三方索赔)或声誉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由于轨道25号线项目拆除项目工程量浩大,周期长、技术复杂等特点,为了更加明确乙方责任,强化乙方义务,促使乙方主动合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合同无效或行政处罚,避免纠纷中的责任推诿,减少因疏忽或故意违规导致的连带责任。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1月22日至2026年01月29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地址:**市**区**街道人民中路4247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

地址:**市龙****广场三路与清泉路交叉口**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24楼

联系电话:0755-****8540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1-22
合同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办事处轨道交通25号线一期工程(龙华段)项目房屋拆除服务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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