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投审〔2026〕9号
****改革局关于2026**省**市**县东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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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省**市**县东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立项申请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县领导****人民政府工作会议精神(〔2025〕63号),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改善项目区域水体的水质与生态安全,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区域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江马头段农田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生态沟渠5.2公里、生态缓冲带8公里、生物净化塘20000㎡以及河岸及**人工湿地净化工程20000㎡;
(2)全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及其尾水深度脱氮除磷工程项目:**江流域50000****猪场废水治理设施进行提质增效改造,****猪场污水处理设施的尾水采用人工湿地和水生植物塘进行深度脱氮除磷净化处理,使其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省地方标准DB44/613-2024)中一类区域排放限值,即氨氮小于25mg/L、总氮小于40mg/L、总磷小于3mg/L等指标要求;
(3)****流和主要支流沿岸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全覆盖,涉及池塘养殖面积4445亩,水库养殖面积1057亩,工厂化养殖规模10立方米。建设池塘养殖尾水“三池两坝”治理设施面积360亩;1057亩水库网箱养殖库底排污设施及其尾水“三池两坝”治理设施面积90亩;以及工厂化养殖尾水土塘“三池两坝”治理设施面积50㎡。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18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3813.08万元,其中:工程费12971.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42.08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9600.55万元,占比70%;县级财政配套资金98万元、县农业农村局自筹资金4114.52万元(东江流域补偿金),占比30%。
七、项目工程招标工作请严格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
八、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优化设计,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并抓紧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及时办理概算审批手续。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财政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发改委印发《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说明如下: 该项目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达到公开招标的标准,采用全部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其他费用包括:施工图审查费、工程保险费、造价咨询费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