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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头排**地、淮海、八敢屯供水保障工程
三、采购日期:2025-06-09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
地址:**市金凯路30号天健领航大厦A座二十四层2410号
被投诉人: **乾鑫****公司
地址:**市**区**北路288号裕达大厦1007号
相关供应商:****
地址:**市桂中大道富临**A栋桂中大道西93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成交供应商********政府“**县头排**地、淮海、八敢屯供水保障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陆桂山,同时担任至少2个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成立,被投诉项目成交结果无效,采购人应当依法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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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