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三水)新材料产业园给水支管工程

审批
广东-佛山-三水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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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改核准〔2026〕1号

佛****改革局关于**(**)新材料产业园给水支管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报来**(**)新材料产业园给水支管工程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供水设施,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新材料产业园给水支管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市**区大塘镇新材料产业园。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DN200~DN500 供水管道约 3.74km,企业接驳管 DN100~DN400 管合计长度约 120 米。
四、项目总投资为526.21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06.0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14%。项目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
五、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一)《关于**(**)新材料产业园管线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的复函》(佛自然资三函〔2025〕1205号 );(二)《**市******水务局关于的复函》;(三)《**(**)新材料产业园给水支管工程项目申请报告》。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八、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佛****改革局

2026年1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区人社局、****水务局、****管理局、区政务和数据局、区税务局、****分局、****分局,****政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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