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发改**核准〔2026〕1号
****关于****110千伏大陂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报来《关于恳请核准****110千伏大陂输变电工程的函》(江供电函〔2026〕1号)、项目核准信息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110千伏大陂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
二、****门市**市大槐镇、恩城街道。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远景规模为3台63兆伏安主变、110千伏出线6回、10千伏出线48回、9组5兆乏电容器组。本期建设2台63兆伏安主变、110千伏出线3回、10千伏出线32回、6组5兆乏电容器组。其中:
(一)变电工程:**110****电站;220千伏孟槐站扩建2个110千伏出线间隔;110千伏大槐站扩建1个110千伏出线间隔。
(二)线路工程:1.110千伏孟大线解口入大陂站线路工程;2.110千伏孟槐至大陂第二回线路工程;3.110千伏孟槐至大槐线路工程。
(三)配套建设相应的通信设备、光缆及二次系统工程。
四、工程投资总额为12117.9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为1964.26万元,安装工程投资额为3914.15万元,勘察费用为70.91万元,设计费用为274.91万元,监理费用为206.15万元,设备费用为3025.76万元,工程其他费用为2661.84万元。项目资本金为3635.39万元,占总投资比例30%。资金来源:自有资金3635.39万元和国内贷款8482.59万元。
五、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核准该项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计、监理、设备全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勘察和其他栏所含内容的招标方式按照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依据分别是:《****能源局关于同意一批申请纳入省“十四五”电网规划项目的复函》(粤能电力函〔2025〕282号)、《关于印发****110千伏大陂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的通知》(江供电计〔2026〕1号)、《****110千伏大陂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852026XS0001S01号)、《关于****110千伏****电站规划选址意见的复函》(恩府办函〔2025〕546号)、《关于****110千伏大陂输变电工程规划选线意见的复函》(恩府办函〔2025〕623号)等。
七、工程的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门市有关安全、环保、节能减排的标准和要求,要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政策,在工程设计和设备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的需要,采用符合节能要求和低损耗的节能设备及节能措施降低损耗。
八、请****公司**供电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九、项目单位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研判,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质监工作,在收到核准文件后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加盖公章)反馈我局。
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本核准有效期内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未经我局同意不得变更。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公司**供电局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此复
附件:1.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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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办公室、纪委监委、财政局、自然**局、住建局、统计局、**供电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