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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院13、15#楼优化调整方案项目位于**县齐乐镇,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已经由丹****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全体成员会议审议通过。为保证规划的公开、透明,根据有关规定,现对该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30日,共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附联系电话)向我局反映。
以下为调整内容:
1.计容面积变化: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由114985.84㎡调整为114494.71㎡,共减少491.13㎡;2.建筑基地面积变化:建筑基地面积由7183.9㎡调整为7181.98㎡,共减少1.92㎡;3.绿地面积变化:绿地面积由原方案的23461.11㎡增加为23591.37㎡,共增加130.26㎡;4.楼间距:调整13#楼朝向,让其与12#楼和15#楼由原39.5米扩大至50.7米,12#楼与11#楼间距未改变,15#楼与16#楼间距未改变;5.户型调整:将13号楼由原二梯四户调整为三梯三户,户型方向进行南北对调,优化使用功能,增强**和采光条件;将15号楼由原二梯四户调整为三梯三户,优化使用功能,增强**和采光条件。(调整前后对比图见附图)
网上公示:https://www.****.cn/zfxxgk/fdzdgknr/ghxx/zxgh.htm
意见受理:****
电 话:028-****8898
028-****2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