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部分潜在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问题进行答疑,答疑澄清内容如下:
1.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条2款“暂估金额为****000元”,与招标控制价中“暂估价合计****000元”不一致,请问投标报价暂估金额以哪个为准
答:以招标控制价中“暂估价合计****000元”为准。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4689.15 元,本工程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其中暂列金额为 ****000元,暂估金额为****000元,暂列金额及暂估金额为不可竞争费用不下浮)。
本次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