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猪养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 2026-01-22 |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生猪养殖项目 2.建设性质:** 3.建设单位:**** 4.建设地点:**市****村委会大平村平二队 5.工程投资:3000万元 6.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2960m2,共建设6栋单层猪舍,****猪场办公生活区、粪污处理设施、供水、供电等设施。建设规模为年存栏量生猪6000头,年出栏生猪12000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地址:**市****村委会大平村平二队 联系人:李总 联系方式:136****4811 邮箱:****@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 地址:**市**区昆****中心2021号 联系人:唐工 联系方式:159****3797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向建设单位反馈。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示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 2025年1月5日 附件1:附件 公众意见表.doc24.0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