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土储字(2024)3号地块项目一期装饰工程
投标邀请书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31日
致:____________:
****公司 对 铜土储字(2024)3号地块项目一期装饰工程 (项目编号: ****一期装饰 )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 铜土储字(2024)3号地块项目一期装饰工程
(2)项目编号: 202********840912
(3)招 标 人:****公司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实施地点:**市**大道以东、学院路以北、峰南苑路以南。
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21136.32㎡,分两期开发建设,一期建筑面积约为45542平方米,具体楼栋为1#~3#楼、5#~9#楼、S1#~S3#楼、周边地下室及西大门等;二期建筑面积约为75594平方米,具体楼栋为10#~13#楼、15#~23#楼、25#楼、地下室及配套等。本次招标为一期建设项目装饰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售楼处、会所、样板房(具体户型详见图纸)、公区电梯厅等部位的装饰工程。本次招标为一期装饰工程。
3、建设工期(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60日历天。自接到招标人开工通知之日起计算,160日历天内完成本次招标全部内容。其中售楼处、会所、样板房(具体户型详见图纸)、工程工期为:100天。以上内容必须在2026年4月20日之前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中标人须在以上节点要求工期内完成相应工作。若因中标人原因逾期完成,给予中标人10万元/天(含税金额)的违约金;若因中标人原因逾期累计超过10天,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中标人已完工程造价的70%办理结算。因土建工程进度滞后(非承包人配合问题)、总包单位协调失误等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承包人不承担该部分延误责任,仅予以顺延工期,延误造成的相关费用含在合同价内。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4、招标范围:铜土储字(2024)3号地块项目一期装饰工程,主要内容包括:①售楼处;②会所;③样板房;④公区电梯厅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答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最高投标限价:含税金额1800万元(含暂列金200万元,暂列金不计税,直接计入总价)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人员,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承诺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并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半年(2025年6月-2025年11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注: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
(4)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0日 09时00分
(2)接受邀请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起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止获取招标文件
(3)投标人可登陆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com)缴纳文件费、下载文件、提交下载答疑澄清。招标人不另行书面发布上述内容,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0日 09时00分
(2)逾期未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招标人将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出席,否则视为其放弃本次投标资格。
(4)若项目需要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通过优质采平台(www.****.com)上传投标文件至该项目目录。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公司
地 址:**市**区弘宇嘉城3#号楼7-9层
联 系 人:丁莹
电 话:182****2768
2025年12月31日
原公告结束时间:2026-01-20 09:00 现公告结束时间:2026-01-17 17:00
铜土储字(2024)3号地块项目一期装饰工程
评标结果公示
铜土储字(2024)3号地块项目一期装饰工程(项目编号:202********840912)项目,于2026年01月20日09时00分 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为:****9386.92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报价为:****6841.06元)
公示期:自2026年01月21日 至2026年01月23日12时00分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公司
2026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