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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项目竣工环保设施调试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第(二)项:“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相关要求。****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项目已按照其环评以及环评批复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已全部建成,现就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办事处两面寺村222号仓库
建设概况:项目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建成,现予以对其竣工日期及调试日期进行公示。
竣工日期:2025年8月29日
调试日期: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11月28日。
通信地址:**省******办事处两面寺村222号仓库
联系方式:保总159****633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