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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建设内容发生变化但不属于重大变动,现已参照相关文件编制《****年产1亿米PVC/ABS封边条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现将分析说明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二、变动情况:主要调整内容如下:本项目新、旧厂址均位于**市张八岭镇产业园内,距离仅为200m,区域地形、地貌、气候、水文等条件一致,且新、旧厂址厂界外500m敏感目标不变。本次主要从项目新、旧厂址产品方案、工艺流程、主要环保措施及区域环境质量等方面进行年产1亿米PVC/ABS封边条项目地址变更环境影响论证。对照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相关要求分析可知,变更后项目较原环评不涉及重大变化,即“非重大变动”,可按要求纳入排污许可及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发生变化。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张总
联系方式:0551-****3760
地址:**市**市张八岭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