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长江石油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审批
吉林-白城-大安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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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2026-01-20 14:05:5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3066****管理处)

传 真:0431-****3068

通讯地址:**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邮 编:13003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大****采油厂原4号中转站内 **** 中勘文保****公司

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采油厂原4号中转站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有厂区进行改造,对现有油泥处置工序进行技改,新增减量化预处理工序,拆除并**4台热解析炉、1台导热油炉,将现有化油车间及机械库改造为密闭的综合生产车间,改造现有6座化油池,配套**应急储罐区等储运、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设计全厂年处理含油油泥8万吨、废油5000吨、废含油塑料布1万吨

(一)严格规范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严格按照现行《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做好项目建设及运行的管理。该项目处置的危险废物其成份、类别和处置方式须控制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范围内,具体类别和规模应严格按照该项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执行。(二)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整改措施。综合生产车间安装集气系统并设置排气筒,确保废气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置后达标排放。(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油泥贮存废气、综合生产车间废气须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置,确保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氨和硫化氢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经2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四)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做好生产车间装置区、应急储罐区、油泥库、化油池等区域地(侧)面的防腐、防渗工作,选用优质管材,对管线进行防腐、防漏、防锈处理(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置于封闭厂房内,并采取有效降噪、消声、减振措施,确保运行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运营期碳粉土回用于铺井场、垫井路、修路、平整场地等,清洁塑料布外售综合利用,废导热油、油泥处理剂废包装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废弃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已由建设单位组织开展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