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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市涉外专利维权资助项目的补助,按照《**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产权清晰。
2.该项专利维权已完结,完结时间在申报通知要求内(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维权资料完整。
3.根据判决书、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可以确定企业维权成功的。
二、申报材料
(一)**市涉外专利维权资助申报表(见附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三)专利权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复印件(只针对专利权独占实施许可合同被许可人;非中文文本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四)专利证书全文复印件(非中文文本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五)生效判决书、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原告撤诉案件需提供和解协议,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六)专利维权费用清单及相关证明资料;
(七)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意向统计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各申报企业应于统计截止日前将**市涉外专利维权资助申报表报送至****606办公室,联系人 施老师,电话:0574-****4306;标书代写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各申报企业应于申报截止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606办公室,联系人 施老师,电话:0574-****4306。标书代写
附件:**市涉外专利维权资助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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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