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本规划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基本情况
****庵埠万洋众创城**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市**区庵埠镇龙坑村龙坑片区焦山公**侧ML03-01-10-1地块,规划打造集包装印刷、食品包装等产业于****园区。建设内容包括十四幢5层厂房,配套道路、绿化、给排水、电力通信等公用设施,旨在实现产业集聚与绿色发展的协同目标。
园区园区聚焦庵埠支柱产业印刷包装及食品等主导产业及其上下游,吸引了众多优质企业入驻,形成了良好的产业生态。****集团现代的规划建设理念和先进的运营管理体系,结合庵****印刷行业,将系统重塑庵埠片区的产业格局,推动中小企业、小作坊从“小散化”“低效化”向“园区化”“集约化”升级发展,为产业高效发展助力。
****园区高质量发展,园区将编制《****庵埠万洋众创城产业发展规划》,并委托****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进行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二、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市**区庵埠镇龙坑村龙坑片区焦山公**侧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135****439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通讯地址:******大学**环西路 7 ****科技园518室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155****7438
电子邮箱:****@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来电、信函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反馈意见时,应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及相关说明事项
(1)公众可自本信息公示日起往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和途径,反映对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2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配套文件。
作者(Mevolkk,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6-01-22 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