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9日,****组织召开高端智能座****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监测报告表、现场查勘情况并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组织召开高端智能座****基地项目位于**省**市**县紫蓬镇蓬二路与将军岭路**西南288号。目前已建成年产96万套件汽车零部件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2022年10月委托****编制《****高端智能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4月18日获得 “关于****高端智能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环建审[2023]2018号);2024年4月,企业阶段性建设内容为年产85万套件汽车零部件生产能力建设,2024年5月11日,验收工作组在****召开了****高端智能座****基地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2025年8月,厂区年产11万套件汽车零部件生产配套设备建设完成,可生产门板2万套/a,地毯侧围1万套/a,尾门1万套/a,衣帽架1万套/a,备胎盖6万套/a,与项目配套环境保护措施也同期建设完成,具备整体环境保护措施竣工验收条件。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项目从立项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验收范围为年产11万套件汽车零部件生产能力及其配套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根据实际建设情况进行设备布局调整,部分焊接废气接入其他废气处理装置,焊接废气收集措施由密闭收集调整为侧吸罩收集,该变动未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因此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主要废水种类为职工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水、食堂废水,主要污染物为pH、COD、BOD5、SS、NH3-N、动植物油。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后和生活污水、冷却循环水排水由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至派河截导污工程,最终进入**。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①注塑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和氨;②焊接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③发泡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异氰酸聚亚甲基聚亚苯基酯;④喷胶包覆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⑤热压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⑥烘箱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⑦模压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⑧破碎产生的粉尘。
废气治理措施:
①注塑废气由集气罩收集,扶手发泡废气经集气罩+密闭负压收集,部分焊接设备废气经侧吸罩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过同一套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8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干式过滤器:L*B*H=2200*2800*3100;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设备:L*B*H=1000*2500*2800;1#排气筒,DA001,风机风量为56800–63500m3/h,使用变频风机);
②喷胶包覆废气由侧吸罩收集,烘箱、烘房、热压废气由侧吸罩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过同一套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8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2#排气筒,DA002,风机风量为72000-89000m3/h,使用变频风机);
③焊接产生的废气通过侧吸罩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过同一套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8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3#排气筒,DA003,风机风量为32000-40500m3/h,使用变频风机);
④烘箱模压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和侧吸罩收集,部分焊接废气通过侧吸罩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过一套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8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5#排气筒,DA005,风机风量为45800-55300m3/h,使用变频风机)。
⑤破碎粉尘经过自带收集措施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8m高排气筒排放(4#排气筒,DA004,风机风量为3000m3/h)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热铆焊接、热板焊接、真空复合机、喷胶房、热压复合包边设备、扶手发泡设备、烘箱、备胎盖喷胶、压机、自动复合、包边设备、注塑机、双机器人切割设备、双机器人焊接站、压机烘箱自动线等设备的噪声,其声级值为75~85dB(A)。
(四)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液压油、废机油、废酸液、废切削液、废胶水、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包装物、废包装桶、废化学品空桶、废催化剂、废过滤棉等;定期交由**浩悦****公司处理处置;项目已在厂房外西北角设置一间危废暂存间,门口已悬挂危废标识,危废库地面已涂刷环氧树脂漆做防腐防渗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企业已于2025年10月17日变更排位许可登记,登记管理,证书编号为****0123MA8PG5BK9M001W。项目已于2026年1月6日****分局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根据**鑫成****公司检测报告,本项目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如下:
1. 废水
在2025年9月8日、2025年9月14日验收监测期间,由厂区生活污水总排口废水污染物pH均值浓度为6.9-7.2,小于其标准限值6-9、COD平均浓度为194mg/L和185mg/L、BOD5平均浓度为65.9mg/L和62.3mg/L、悬浮物平均浓度为98mg/L和92mg/L、氨氮平均浓度为16.5mg/L和15.7mg/L、动植物油两日平均浓度为4.56mg/L和4.44mg/L。均****处理厂接管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属达标排放。
2. 废气
项目区在2025年9月8日和2025年9月14日验收监测期间,1#排气筒出口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67mg/m3,小于特别排放限值60mg/m3;有组织苯乙烯最大浓度为0.371mg/m3,小于特别排放限值20mg/m3、丙烯腈未检测出;氨最大浓度为1.9mg/m3,小于特别排放限值20mg/m3;2#排气筒出口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3.48mg/m3,小于特别排放限值60mg/m3;3#排气筒出口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2.15mg/m3,小于特别排放限值60mg/m3;4#排气筒出口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为3.5mg/m3,小于特别排放限值60mg/m3;5#排气筒出口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2.88mg/m3,小于特别排放限值60mg/m3;有组织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氨、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标准浓度限值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基本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
项目区在2025年9月8日和2025年9月14日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35mg/m3,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382mg/m3,丙烯腈和苯乙烯未检测出,臭气浓度低于检出限;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要求,苯乙烯无组织废气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丙烯腈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厂界监控浓度。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标准限值。
3.噪声
在2025年9月8日和2025年9月14日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60B(A),夜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46dB(A),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 2008)3类标准要求。六、验收结论
****高端智能座****基地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三同时”污染防治措施,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工程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七、进一步要求
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完善以下工作:
1、进一步做好企业的环保档案管理。
2、进一步在储存、使用和运输环节加强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危废管理。
3、加强对废气治理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八、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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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