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市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根据《****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数据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数据规〔2025〕2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数据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数据规〔2025〕27号)以及《****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皖办发〔2025〕6号)、《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和的通知》(皖数安办〔2025〕4号)、《****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阜政办〔2025〕1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构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授权运营的内容
采用整体授权模式,将全市纳入授权运营范围的公共数据**授权符合条件的运营机构开展公共数据**开发、产品经营和技术服务。
(一)对授权范围内的公共数据**进行开发治理,建立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能力清单,披露公共数据**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法依规在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授权范围内已交付的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再开发,不得实施与其他经营主体达成垄断协议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不得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按照公共数据**登记管理要求登记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
(四)根据实际需求可在**省公共数据运营平台上配套建设用于公共数据**开发的技术支撑工具和运营管理工具,提高数据加工、处理、运营、服务能力。
(五)加强内控管理、技术管理和人员管理,通过管理和技术措施,加强数据关联汇聚风险识别和管控,保护公共数据安全。
(六)明确合伙人准入条件和管理规则,不得超授权范围使用公共数据**,严防数据加工、处理、运营、服务等环节安全风险。
二、授权运营期限
本次授权自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
三、申请条件
运营机构应满足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印发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以及《**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细则(试行)》要求。
四、申请材料
《**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构申请表》;企业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信用情况、纳税情况证明材料,数据安全、开发环境、办公环境、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或承诺材料;项目服务方案、运营团队成员情况、安全风险自评估材料以及相关项目业绩情况材料,具体材料清单和模板见(附件1)。
相关材料需按照附件清单要求加盖单位印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如有其他佐证材料可一并提交。
五、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2026年1月29日10:00前提交至**市**区三清路666****中心4楼416室。同时将所有材料扫描件单独命名并标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163.com。
六、确定运营机构方法
******局组织专家,采用综合评分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选评分。
七、结果公示
拟入选运营机******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局按照相关规定与运营机构签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协议。
八、项目预算和收益分配
(一)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为0.00万元。运营机构应自行承担授权运营相关的平台建设、数据治理、人力**等成本。
(二)收益分配。依据《**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收益分配指引(试行)》要求,遵循“谁贡献谁收益”的原则,各参与方根据对公共数据**产品的实际贡献和投入占比参与收益分配。
九、其他事项
(一)有意向的单位可于2026年1月29日前预约实地勘察或电话联系了解相关政策文件。联系人:陈工、李工,联系电话:0558-****025。
(二)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三)如申报单位数量少于3家,则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细则(试行)》《**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要求执行。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
2.申报材料模板
3.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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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