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拟对吴川市新鸿基石场有限公司塘缀镇塘下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附属设备及生产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湛江-吴川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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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拟对****塘缀镇塘下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附属设备及生产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6-01-22 15:30:44

根据****塘缀镇塘下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附属设备及生产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1月22日至 2026年1月2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市海滨街道海滨路一**面,邮编:524500

联系电话:0759-****2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塘缀镇塘下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附属设备及生产区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市塘缀镇塘下

环评机构

**国寰****公司

项目概况

****拟在**市**市塘缀镇塘下村建设“****塘缀镇塘下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开采建筑用花岗岩50万立方米/年,产品规模为建筑用规格碎石71.69万立方米/年,副产品石粉20.98万立方米/年,全风化花岗岩26.79万立方米/年,残坡积层2.85万立方米/年,半风化岩碎石13.44万立方米/年。项目总面积约193270平方米,其中开采区占地163300平方米,配套用地(破碎站、机汽修车间、办公生活区)2997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大气、地表水、噪声、固废等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制定施工环境管理制度。优化施工方案,尽量采取半挖半填方式,减少填挖方。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加强建筑材料弃渣的管理,选用含硫量低的柴油,清洗废水回用于抑尘,尽量减少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营运期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覆盖层采剥粉尘、爆破粉尘、钻孔粉尘、铲装粉尘、运输粉尘、破碎、筛分粉尘、堆场扬尘、燃油机械尾气以及食堂油烟。项目拟采取以下废气污染防治措施:(1)项目覆盖层采剥,在剥离过程采用喷雾抑尘处理;(2)项目钻孔作业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3)项目在爆破前后采用水喷淋湿润爆破区域,同时采用微差爆破方式爆破矿床,减少粉尘产生;(4)铲装后产生的粉尘采用雾炮机进行喷雾抑尘;(5)项目在**内、外道路设置洒水降尘等措施,**道路采用泥结碎路面,运输车辆加盖苫布,并控制行驶速度;(6)破碎车间投料口采取半封闭形式,破碎、筛分过程采用封闭式生产,破碎车间上料口无组织逸散粉尘采取喷淋降尘的方式减少无组织排放;(7)项目对堆场采用喷雾抑尘,并用防尘网遮盖;(8)项目使用含硫率低的轻质柴油,燃油机械工作时较为分散,经通风、周边绿化植物进行吸收;(9)食堂油烟使用高效油烟净化器,食堂油烟经收集后引至屋顶排放。

项目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小型饮食业单位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洗车废水、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回用于采区洒水抑尘/喷雾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的出水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作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林地灌溉,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震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机油废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公司统一回收处理。沉砂池沉渣交由有能力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截排水沟、沉砂池、隔油池、三级化粪池等均设置硬底化设施。采取分区防护措施,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危废暂存间设为重点防渗区,隔油池、三级化粪池为一般防渗区,截水沟、沉砂池为简单防渗区,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防止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六)生态环境防治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绿化工作。营运期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尽量保护周边的地表植被。石料运输过程中,规范运输车辆的行车路线,不得破坏小型啮齿类、爬行类动物栖息环境。在开采期,严禁不合理设置矿石临时堆场和弃土堆场,不得随意扩大堆场范围。严格规范施工范围和采矿活动,在开采后期及矿山服务期满后,采取相应的生态恢复措施及水土保持措施。

(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开采,及时清理危岩及松散岩土体、不稳定斜坡体,消除隐患或采取避让措施,在局部易发地段可设置防护围栏,做好预警防范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门口设置围堰等设施。机汽修车间设置0.5米高的挡板,可在事故发生时及时切断排水。

公众参与情况

****环境局**分局从该项目环评受理至今,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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