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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加工10万吨废旧金属及10万吨钢渣粉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含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地点:**省**市**张庄木业产业园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建设年加工10万吨废旧金属及10万吨钢渣粉项目,生产工艺为:混料-热熔-模具-压缩-成型,主要生产设备为压机、出料机等。
联系人:邢金广188****9999
有效公示日期:2026年1月22日~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