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社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6年01月22日至2026年01月26日)
| 项目标段名称 | 涪****社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533.22 | ||||||
| 项目编码 |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85****7919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51****3839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 期 | 质 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 第一名 | **** | ****754.28元 | 工期要求: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刘发银 | 中华人民**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渝250********00406 | ||
| 第二名 | ******公司 | ****072.60元 | 工期要求: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段** | 中华人民**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赣236********34752 | ||
| 第三名 | ****公司 | ****053.27元 | 工期要求: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周俊锋 | 中华人民**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渝250********01050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项目经理:刘发银 项目技术负责人:黄亚/201****6072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项目经理:段** 项目技术负责人:张清/362********355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项目经理:周俊锋 项目技术负责人:张维敬/202****78874 |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 1、**市诚灵****公司因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有效期已过,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5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2、******公司因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1投标人的资质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及安全生产条件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3、**省红日****公司因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有效期已过,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5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4、******公司因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未签字,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4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资格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5、**韬烨****公司因项目经理身份证有效期已过,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4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资格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6、**财****公司因电气工程等清单综合单价超过了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5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7、**长瑞****公司因景观工程等清单综合单价超过了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5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8、**市****公司因消防工程等清单综合单价超过了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5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未递交投标保证金且提交了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的中标候选人:****、******公司、****公司 |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委员会评定,中标候选人资格评审、形式评审、技术部分、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评审均合格。 | ||||||||
|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异议受理单位:**** 联系电话:185****7919 地址:**市**区**大道34号汇智国际大楼 2、投诉受理部门:**市****委员会 联系电话:023-****3687 传真:023-****4119 邮箱:****@fljyzx.cn 地址:**区鹤凤大道 38 号新区大厦 | ||||||||
| 招标人(盖章):**** 2026年01月22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6年01月22日 |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