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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经开****指导中心项目-指导中心电梯更换采购
项目补遗(二)
各潜在供应商:
现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补遗(二)发布如下:
1、现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 项目技术需求”的“二、技术及质量要求”中的“(一)项目总体要求”第六条的“两年电梯整机质保和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质量保证期限自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不得少于5 年,5年免费维保(免费维保期间的年度安全检测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变更为“五年电梯整机质保和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质量保证期限自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不得少于5 年,2年免费维保(免费维保期间的年度安全检测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2、现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的“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中的“(一)产品质量保证期”第一条“1.自验收合格,取得电梯使用许可(使用证)之日起,两年电梯整机质保和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质量保证期限自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不得少于5 年,2年免费维保。质保期内同一部件经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全新部件,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检测费用”变更为“1.自验收合格,取得电梯使用许可(使用证)之日起,五年电梯整机质保和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质量保证期限自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不得少于5 年,2年免费维保。质保期内同一部件经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全新部件,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检测费用”。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补遗(一)与补遗(二)所述内容有矛盾的地方,以本补遗(二)内容为准,本补遗(二)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