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基地建设项目EPC项目澄清公告(3)
各潜在投标人:
水上基地建设项目EPC项目(招标项目编号:****)澄清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第88页评标办法描述“3.8.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修改为“3.8.2 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注册建造师专业、数量应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将对此进行核查,不满足要求的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具体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标书代写
3.8.3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标书代写
注:此答疑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地址:**市******体育局****基地
邮编:231201
联系人:王泳翔
电话:0551-****773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化南路27号
邮编:230031
联系人:张洪羽
电话:0551-****9583-833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市****管理局
地址:**省**市**新区**路2588号
电话:0551-****3530、0551-****3680
水上基地建设项目EPC项目澄清答疑公告(2)
各潜在投标人:
水上基地建设项目EPC项目(招标项目编号:****)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一、设计项目负责人为退休返聘人员,省住建厅已回复,本次项目是否可以使用退休返聘人员作为设计项目负责人
答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设计负责人业绩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项目经理施工业绩要求一致。设计负责人业绩提供的资料是否可以只提供合同协议书和设计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答复:本项目设计业绩可按照如下要求提供: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3)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业绩要求为需要设计业绩,而业绩资料需要竣工报告,并且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此要求不合理,建议修改。
答复:设计业绩可按本此澄清答疑公告第二条提供,如无法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时间以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
四、招标文件第75页,详细评审标准评审因素有关“奖项荣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布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的公共建筑项目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设计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市级及以上“****设计行业奖”奖项。请问: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学会(**省绿色建筑与智能结构学会)颁发的优秀设计奖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五、招标文件中项目经理评分业绩规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1800 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如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一体化、EPC 等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部分金额须满足上述金额要求)”。请问:我单位提供的项目经理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竣工的施工部分金额 180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维修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是否认可
答复:上述情况予以认可。
六、本招标文件: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2)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第3.1.1(1)项设计资质的要求, 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第3.1.1(2)项施工资质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3.1.6 信誉要求; 提问:可否一方单位承担部分施工任务,另外一方单位承担部分施工任务和设计任务。
答复:招标文件未对联合体成员之间的职责分工做要求。
七、招标文件中“**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更正为“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八、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6年01月27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注:此答疑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地址:**市******体育局****基地
邮编:231201
联系人:王泳翔
电话:0551-****773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化南路27号
邮编:230031
联系人:张洪羽
电话:0551-****9583-833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市****管理局
地址:**省**市**新区**路2588号
电话:0551-****3530、0551-****3680
水上基地建设项目EPC项目澄清答疑公告(1)
各潜在投标人:
水上基地建设项目EPC项目(招标项目编号:****)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一、****公司提供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1800 万元的装饰装修施工业绩是否符合
答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根据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 (2)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第3.1.1(1)项设计资质的要求, 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第3.1.1(2)项施工资质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3.1.6 信誉要求; 现我方提供满足施工资质的牵头单位与既满足设计又满足施工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体任一方承担相同工作量不低于30%,项目经理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供,是否满足要求
答复:在满足资格要求的情况下,项目经理由任意一方提供均可,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三、我单位项目经理业绩一个合同里面包括2#综合楼、3#厂房、创新研究院、****中心、展示中心、中式厂房等,单个合同金额1亿,其中2#综合楼、创新研究院、****中心、展示中心属于公共建筑,且单体结算价均超过1800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项目经理业绩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18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答复:上述情况中,合同中公共建筑部分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合同中无法体现公共建筑部分金额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四、招标文件P37页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中设计负责人:1、设计负责人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注册证书不能反应注册单位,可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设计负责人业绩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社保要求: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经理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经理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疑问:我单位为高等院校全资的国有企业,公司领导管理****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由学校任命委派,****学校统一购买,对此类人员,如我单位提供****学校为其缴纳的医疗保险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上述情况予以认可。
注:此答疑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地址:**市******体育局****基地
邮编:231201
联系人:王泳翔
电话:0551-****773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化南路27号
邮编:230031
联系人:张洪羽
电话:0551-****9583-833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市****管理局
地址:**省**市**新区**路2588号
电话:0551-****3530、0551-****3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