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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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湾东部新区东达智慧物流园1幢地下车位负1层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 15.444 万元(首年) | 出租面积
99个车位。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1-23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6-02-05 |
出租标的地址
| **湾新区蓬北大道1888号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潘女士|联系电话:0576-****5180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状态 |
空置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浙(2021)**市不动产权第****541号。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是。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 联系人 |
周先生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6-****1397 |
| 联系地址 |
**湾新区滨富东路999****广场1幢1712室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15.444 万元(首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前三年租金不变,第四年、第五年的租金在第三年的租金基础上递增5%。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车位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25740元。租赁保证金需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出租方,待租赁期限届满时退还(不计利息),如承租方违反合同、不遵守合同所载的任何条款,则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或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给出租造成超出租赁保证金部分的损失要予以补偿。 2、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承租方应承担租赁期限内因承租方使用而发生的包括物业费、水费、电费以及公摊电损等费用。 4、租赁物业按现状出租,交付时出租方不负责租赁物瑕疵修复及原装修的拆除工作。本租赁物业的仓储一层使用荷载标准值30KN/㎡、二层20KN/㎡,三层10KN/㎡,仓储汽车坡道、卸货区为45KN/㎡;****中心使用荷载标准值3.5KN/㎡,承租方需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经营活动。若承租方因生产需求提高消防等级,需提交消防部门审批,报出租方备案。 5、在租赁合同签订时,承租方应同时与出租方、物业管理机构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办理入园手续。承租方应按安全管理协议、园区规约的要求,谨慎、合理地使用本租赁物业,如承租方违约使用本租赁物业,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为充分利用物业的屋顶空间,出租方和开发屋顶光伏的第三方**开发屋顶光伏产业,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必须无条件协助配合,所得收益归出租方所有。 7、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租赁物业后,该物业处于承租方的占用管理之下,承租方应妥善履行管理维护照看义务,合理使用租赁物业。承租方在本租赁物业施工及生产期间造成自身及第三方人员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责任,因承租方消防安全、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等方面的过失引起出租方租赁物业损失,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承租方承担出租方的全部损失(不可抗力影响除外)。 8、承租方改造修缮不得破坏建筑的结构安全及整体结构,不得擅自改扩建(包括加层、增加夹层),如因生产工艺需改扩建,承租方需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出租方同意方可实施,相关费用自行承担。****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申报及批复,由此造成的损失费用及相应法律责任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9、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本租赁物业(不可抗力造成建筑主体结构影响除外)的修缮和维护,并承担相关费用,因承租方使用造成租赁区域外的物业破坏也由承租方修缮,期满后,按出租方要求将本租赁物业交还给出租方。 10、合同期满后或解除、终止合同的,除可移动的设备及家具搬离外,其余保持原状不得自行拆除,剩余装修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必须在15天内腾空房屋,否则出租方拥有遗留物的处置权。 11、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
| 租期 |
5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4.633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交所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10个周期。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10个周期。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标书代写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潘女士 |
电话 |
0576-****5180 |
| 传真 |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市府大道777****银行五楼510、511室 |
网址 |
https://www.****.com/TZPT/ |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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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doc下载预览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下载预览
《特别事项约定》.docx下载预览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下载预览
《实地勘察证明》.doc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