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园饭店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江苏-扬州-邗江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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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体裁分类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组配分类 环评审批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2025-12-17
文号
时效
名称 ****饭店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饭店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司西园饭店:

你单位报送的《西园饭店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含生态专项)》(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本工程位于**市丰乐**1****饭店现有用地范围内,主要建设****饭店内梅岭园、多功能厅等现有建筑,**梅岭园、停车楼及相关配套工程,总占地面积2717.3平方米,其中梅岭园建筑面积7182.2平方米,停车楼建筑面积617平方米。工程已取得《**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扬数据投资备〔2024〕197号)。

根据你单位委托****编制的《报告表》结论,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和缓解,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工程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结合公众参与调查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及环评行政许可公示意见反馈情况,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及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本工程位于《蜀冈-瘦**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1—2030年)》划定的三级保护区范围内,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有关规定,建设活动已取得**市蜀冈-****管委会《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扬景许〔2025〕1号),建设内容总体符合风景名胜区管控要求。

三、你单位应当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方面:

(一)施工期各类废水应落实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禁止施工废水直接排入周边地表水体。营运期生活污水、洗衣房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工程建设单位须按照《**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要求。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依法向主管部门报备,严格落实工地施工围挡、路面硬化、防尘覆盖、车辆冲洗、湿法作业、在线监控等措施,物料的堆放、运输过程应采取密闭或覆盖措施,确保满足扬尘污染防治“十达标”要求。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管理,施工机械应实施环保标识编码登记管理,所使用的机械尾气排放应达到国五及以上标准,鼓励使用新能源机械。

施工场地颗粒物执行**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规定。施工期施工单位还应严格执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相关要求,根据相应预警级别采取应急管控措施。

(三)施工期须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施工机械,并对各类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含装修期间),落实施工时间承诺,禁止夜间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施工期施工车辆出入口设置隔声通道,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营运期禁止使用高噪声扩音设备,停车楼采取密闭隔声设计,严格车辆限速、禁鸣等管理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

(四)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建立固体废物信息台账,做到固废管理可追溯、可查询。建筑垃圾(含弃土、弃渣)统一收集后应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规范处置;隔油池废油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强化施工人员管理和培训,严格执行环境敏感区生态保护措施,禁止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倾倒或排放任何施工废弃物。严格控制施工占地范围,施工机械停放、建筑材料堆放等区域须限定于现有用地红线范围内,施工结束后,应当结合景观绿化工程及时实施生态恢复与补偿。

(六)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和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施工期和营运期自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在工程设计和预算阶段,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环境保护要求,预留相关工程费用,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四、本工程前期在未取得环评批复前已开始建设,已由**市****执法局依法依规调查处理,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扬环责改〔2025〕009号)。对照上述第三条要求,你单位在相关污染防治措施未完善到位前,不得重新投入施工。

五、你单位应高度关注并妥善解决公众反映的有关环境问题,切实履行好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施工现场应设置公示牌,按照规定做好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并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

六、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并****管理部门报送相关信息。请**市****执法局依法加强现场环境监管。

七、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其他法定手续须依法依规办理到位。

八、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3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报告表》送**市****执法局、蜀冈-瘦**风景名胜区应生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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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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