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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一期年产4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扩建至5万吨项目(A阶段30台造粒反应釜)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一期年产4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扩建至5万吨项目(A阶段30台造粒反应釜)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工业园区南区,位****公司现有厂区内,中心地理坐标:北纬44°34′53.451″,东经86°04′31.492″
建设内容:在已建年产4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基础上,扩容石墨化炉变压器的规格,增加磨粉、造粒及筛分除磁工序并扩建产能至年产5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建荣
联系电话:157****777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