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回转窑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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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司 澄清公告1

中国****公司金属镁一体化项目电磁回转窑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询价编号:****)询价文件附件3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中的第4条知识产权部分,做如下澄清:

4知识产权

4.1双方确认,****集团****公司是本项目的最终用户,其享有本项目所产生的全部知识产权具有充分的商业合理性与必要性,是双方**的基础。

4.2针对本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及工艺方案,以商业秘密进行保护,未经中国**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就任何项目成果自行或协助任何第三方申请、登记或申报任何知识产权。

4.3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设备、工艺方案、技术成果及任何形式的智力成果(以下统称“项目成果”),其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著作权、设计权、商标权、技术秘密等)以及基于该项目成果产生的所有改进、提高和精细化,均****集团有限公司。

4.4甲方出图的非标设备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4.5乙方承诺并保证对其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享有自主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也不存在司法或行政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转让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如果其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为第三方所享有,乙方已获得第三方全面完整合法的授权许可,并有义务提供给甲方相关的权属或授权许可证明文件。

4.6如因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害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权利的情形,由此与该第三方产生的纠纷争议全部由乙方负责处理,对该第三方的任何赔偿责任应当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该等侵权而遭受的全部合理支出费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因侵权受到影响而造成的可预期利益损失)。

4.7 双方特此确认,第4.2款、4.3款以及本第4.7款的约定,均为独立于本协议其他条款的约定。上述条款的效力不因本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而受影响,为持续有效的义务,直至相关权利进入公有领域。

中国****公司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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