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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梅坑河水质保障项目监理 (第二次) | ||
| **县梅坑河水质保障项目监理 (第二次) | ||
| A02-124********17604XU-****1104-000031-5 | ||
| 更正公告 |
各投标人:
经核实,****(以下称:原第二中标候选人)在本项目投入总监理工程师“胡际鹏”存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一职的情况,与原第二中标候选人在本项目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十一《总监理工程师任职声明》”存在冲突。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招标人同意取消****原第二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并依法选择第三中标候选人:**省蜀顺****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