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孝源街道2025-25地块位于**省**市安**孝源街道孝源村,调调查地****卫生院,西侧为康山大道,南侧、北侧为空地,占地面积约1051平方米,地块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9.608500°,北纬30.676053°。地块面积为1051m2,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教育用地。地块周边存在椅艺孵化园、家具厂、海绵厂、医药用品厂,通过污染分析本地块可能工业区内企业生产经营的污染影响,于是制定调查方案,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采样、检测,根据最终检测结果编制了本报告。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3个土壤点,1个地块外土壤对照点,本次调查项目实际钻探深度S1~S4分别为4m、5m、3.5m、6m。现场采样过程中,共计送检16个土壤样品,包含2个土壤现场平行样品;调查地块设1个地表水点,共计送检2个地表水样品,包含1个地表水现场平行样品;调查地块设1个沉积物点,共计送检2个沉积物样品,包含1个沉积物现场平行样品;地块内共布设3个地下水点,1个地块外地下水对照点,因处于枯水期,未采集到地下水样品。
本次地块内土壤检出指标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省地方标准(DB33/T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标准;地表水除浊度、肉眼可见物、色度、总氮外的检出指标浓度均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部分指标参考《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以及《**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浊度、肉眼可见物、色度作为感观性状指标,对人体健康没有风险,超标受地面农业或生活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地块内沉积物检出指标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省地方标准(DB33/T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标准。
综上,本地块可以结束初步调查,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满足教育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