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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政文〔2022〕97号
****关于**县际武
****水厂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县际****水厂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闽寿水务〔2022〕32号)收悉。根据《****政府关于**县2022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2〕454号)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将0.3867公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公司,作为**县际****水厂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供水用地。****公司按******局办理。
****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