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发改审发〔2025〕66号
****办事处:
报来《关于**区**街道兴民村设施农业改造项目的立项申请》石大**办发〔2025〕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区**街道兴民村设施农业改造项目
二、项目代码:2504-640202-04-01-898325
三、建设地点:**区**街道兴民村
四、建设内容为:**设拱形蔬菜大棚共42栋、改造旧温室7栋、改造原7栋老旧温室的耳房及管理用房及室外工程。
**拱形蔬菜大棚共42栋,其中:60m×10m大棚:27栋、建筑面积:600㎡/栋,80m×10m大棚:13栋、建筑面积:800㎡/栋,100m×10m大棚:2栋、建筑面积:1000㎡/栋,建筑总面积:28600㎡/42栋。
改造老旧温室:7栋,建筑总面积:3920㎡/7栋,并同时改造温室耳房及管理用房。
结构类型:轻钢结构(采用镀锌椭圆管轻钢骨架),耐火等级为三级。
室外工程:平整场地:32600㎡、室外给水管网:1210m、室外电气(含监控):1930m。
五、建设性质:**项目
六、2025年开工,年内建成投入使用。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工程概算总投资937.8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52.54万元,其他费用57.96万元。预备费27.32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衔接资金。
八、项目实施要****办公厅、****办公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不得建设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和超标准建设业务、技术、服务用房等。
九、你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及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2018年16号令)、《****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从严控制概算投资,认真组织做好固定资产统计入库相关工作,履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做到安全生产“三同时”,监督施工方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办事处兴民村设施农业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