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发改审发〔2025〕58号
****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星海镇星海村肉兔养殖二期开发项目的初步设计的请示》石大星政发〔2025〕1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星海镇星海村肉兔养殖二期开发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地点:**区星海镇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兔舍及设配套设备、室外配套工程。本项目总占地面积5958.29㎡、总建筑面积:3422.88㎡/3栋,主要由兔舍土建工程、室外配套工程2部分组成。
1、**兔舍共3栋总建筑面积:3422.88㎡/3栋及兔舍配套设备。**兔舍47.98m×23.80m,占地(建筑)面积:1140.96㎡/栋,建筑高度3.3m、地上一层钢结构。
2、室外给排水及电气工程。
五、建设性质:**项目
六、2025年开工,年内建成投入使用。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工程概算总投资605.89万元,工程费用546.66万元,其他费41.58万元,预备费17.6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350万元,剩余地方配套资金。
八、项目实施要****办公厅、****办公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不得建设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和超标准建设业务、技术、服务用房等。
九、你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及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2018年16号令)、《****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从严控制概算投资,认真组织做好固定资产统计入库相关工作,履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做到安全生产“三同时”,监督施工方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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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4日